北京自考金融专业(专科)考试计划(07年起执行)
北京自考金融专业(专科 专业代码 01A0205)考试计划(2007年起执行)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需要,能从事金融实际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系统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熟悉金融法规,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操作能力。
二、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课程考试水平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同专业专科相同课程的结业水平相一致。
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17门课程的合格成绩,累计达到80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金融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三、考试课程与学分
序号 |
考试课程 |
学分 |
备注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邓小平理论概论 法律基础与思想修养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高等数学(一) 大学语文 计算机应用基础 基础会计学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货币银行学 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 银行信货管理学 财政学 企业会计学 英语(一) 中央银行概论 证券投资与管理 |
3 3 2 6 6 4 4 5 6 4 6 5 6 4 6 7 5 5 |
含时事 任选一门课 |
四、考试方式
1. 本专业所列课程,除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之外,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2. 考试成绩由自学考试办公室发给成绩通知单。
3. 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采用上机考核的方法,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
五、新旧考试计划的衔接
序号 |
上一执行期 |
学分 |
当前执行期 |
学分 |
1 2 3 4 5 6 7 8 9 |
哲学 大学语文(专) 企业会计学 应用统计 基础英语 经济法概论 证券投资理论与实务 银行经营管理学 国际金融 |
6 4 5 5 6 5 5 6 6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大学语文 基础会计学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英语(一)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证券投资与管理 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 财政学 |
3 4 4 6 7 4 5 5 4 |
教材的变更将以北京市自考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信息为准。
有涉及新旧考试计划课程替代的考生,请到自考办查阅北京市自考办下发的《2006-2007自学考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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