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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自考面向社会开考经济法学(独本)考试计划

2006-12-15 16:39:00   文章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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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社会开考独立本科段:经济法学专业计划

经济法学专业

专业代码:030107 主考学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一、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在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热爱社会主义并为之勤奋工作。

  在专业上,能较系统地掌握经济法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在比较系统地掌握专业知识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本专业所必须的专门知识,熟悉我国的主要法律、法规及其有关的方针、政策,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本科段毕业生应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外文专业书刊。

  二、考试课程与学分

序号  课程代号  课 程 名 称  学分  备 注 
1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00    
2  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00    
3  0015  英语(二)  14.00    
4  0169  房地产法  3.00    
5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00    
6  0231  市场竞争法概论  4.00    
7  0249  国际私法  4.00  学位课程 
8  0257  票据法  3.00    
9  0258  保险法  3.00  学位课程 
10  3349  政府经济管理概论  5.00    
11  5678  金融法  4.00    
12  9270  商法概论  5.00  学位课程 
13  9271  外商投资企业法  5.00    
14  9272  仲裁法  4.00    
15  9979  经济法学毕业考核  不计学分    
总学分:  63.00    

  注:35岁以上申请免考英语(二)需加试(8076)应用文写作(5学分)、(8077)法律基础知识(4学分)、(8078)中国简史(5学分)、(8079)现代科学技术概论(5学分)、(8080)信息技术概论(5学分)5门课程中任意3门(或3门以上)课程;且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三、报考条件

  1.以下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法学类:法学、经济类、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刑事司法、律师

  公安学类:治安学、治安管理、刑事侦察、边防管理、安全防范、出入境管理、边防公安、武警指挥

  2.不符合直接报考条件专业的毕业生报考经济法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时,须加试(0167)劳动法、(0242)民学法、(5677)法理学3门课程。

湖北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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