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自考面向社会开考经济法学(独本)考试计划
面向社会开考独立本科段:经济法学专业计划
经济法学专业
专业代码:030107 主考学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一、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在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热爱社会主义并为之勤奋工作。
在专业上,能较系统地掌握经济法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在比较系统地掌握专业知识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本专业所必须的专门知识,熟悉我国的主要法律、法规及其有关的方针、政策,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本科段毕业生应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外文专业书刊。
二、考试课程与学分
序号 | 课程代号 | 课 程 名 称 | 学分 | 备 注 |
1 | 0004 | 毛泽东思想概论 | 2.00 | |
2 | 0005 |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 3.00 | |
3 | 0015 | 英语(二) | 14.00 | |
4 | 0169 | 房地产法 | 3.00 | |
5 | 0228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4.00 | |
6 | 0231 | 市场竞争法概论 | 4.00 | |
7 | 0249 | 国际私法 | 4.00 | 学位课程 |
8 | 0257 | 票据法 | 3.00 | |
9 | 0258 | 保险法 | 3.00 | 学位课程 |
10 | 3349 | 政府经济管理概论 | 5.00 | |
11 | 5678 | 金融法 | 4.00 | |
12 | 9270 | 商法概论 | 5.00 | 学位课程 |
13 | 9271 | 外商投资企业法 | 5.00 | |
14 | 9272 | 仲裁法 | 4.00 | |
15 | 9979 | 经济法学毕业考核 | 不计学分 | |
总学分: | 63.00 |
注:35岁以上申请免考英语(二)需加试(8076)应用文写作(5学分)、(8077)法律基础知识(4学分)、(8078)中国简史(5学分)、(8079)现代科学技术概论(5学分)、(8080)信息技术概论(5学分)5门课程中任意3门(或3门以上)课程;且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三、报考条件
1.以下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法学类:法学、经济类、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刑事司法、律师
公安学类:治安学、治安管理、刑事侦察、边防管理、安全防范、出入境管理、边防公安、武警指挥
2.不符合直接报考条件专业的毕业生报考经济法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时,须加试(0167)劳动法、(0242)民学法、(5677)法理学3门课程。
湖北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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