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系统委托开考公共事业管理(独本)专业考试计划
系统委托开考独立本科段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专业代码:020230
主考学校:华中师范大学
委托部门:湖北省人事厅
一、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管理机构的公共事业管理工作及研究工作的高层次专业人次。要求自考学员努力掌握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积极实践“三个代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热爱社会主义并为之勤奋工作。业务学习上,要求较系统地掌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熟悉党和国家的基本方针、政策、法规,并能较好地运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了解本专业的发展动态;具备行政管理、公共财务管理、教育管理、环境管理和信息管理等公共事业管理方面的知识与能力,具有规划、协调、组织和决策方面的基本能力,掌握一门外语。
二、考试课程与学分
序号 | 课程代号 | 课 程 名 称 | 学分 | 备 注 |
1 | 0004 | 毛泽东思想概论 | 2.00 | |
2 | 0005 |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 3.00 | |
3 | 0015 | 英语(二) | 14.00 | |
4 | 0051 |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 3.00 | 含上机 |
5 | 0147 | 人力资源管理(一) | 6.00 | 学位课程 |
6 | 0163 | 管理心理学 | 5.00 | |
7 | 0318 | 公共政策 | 4.00 | |
8 | 0320 | 领导科学 | 4.00 | 学位课程 |
9 | 0449 | 教育管理原理 | 6.00 | |
10 | 0923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 7.00 | |
11 | 2628 | 管理经济学 | 5.00 | |
12 | 8019 | 公共事业管理概论 | 4.00 | |
13 | 8020 | 环境管理学 | 5.00 | 学位课程 |
14 | 8021 | 公共财务管理 | 5.00 | |
15 | 0052 |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 1.00 | |
16 | 9880 | 公共事业管理毕业考核 | 不计学分 | |
总学分: | 74.00 |
注:35岁以上申请免考英语(二)需加试(8076)应用文写作(5学分)、(8077)法律基础知识(4学分)、(8078)中国简史(5学分)、(8079)现代科学技术概论(5学分)、(8080)信息技术概论(5学分)5门课程中任意3门(或3门以上)课程;且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三、报考条件
1.以下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社会学、社会工作、政治学、国际政治、外交学、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党政管理、管理科学、系统工程、经济信息管理、信息学、科技信息、管理信息管理、工业工程、管理工程、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国际工程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企业管理、国际企业管理、工商管理、投资经济、技术经济、邮政通信管理、林业经济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商品学、审计学、会计学、理财学、财务管理、资产评估、劳动经济、旅游管理、宾馆管理、海关管理、行政管理、警察管理、渔业资源与渔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体育管理、文化艺术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环境经济与管理、人口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土地管理、土地规划与利用、农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渔业经济管理、农业经济、农村区域发展、农业推广
2.其他考生须加试以下3门课程:(0034)社会学概论、(0054)管理学原理、(0277)行政管理学。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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