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系统委托开考公安管理(独本)专业考试计划
系统委托开考独立本科段
公安管理专业
专业代码:030401
主考学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委托部门:湖北省公安厅
一、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段的目的,在于为国家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从事公安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在政治上,要求获得毕业证书者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树立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遵纪守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业务上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能比较系统地正确理解和掌握比较坚实的公安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较好地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并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二、考试课程与学分
序号 | 课程代号 | 课 程 名 称 | 学分 | 备 注 | |
1 | 0004 | 毛泽东思想概论 | 2.00 | ||
2 | 0005 |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 3.00 | ||
3 | 4729 | 大学语文 | 4.00 | ||
4 | 0015 | 英语(二) | 14.00 | ||
5 | 0235 | 犯罪学(一) | 6.00 | ||
6 | 0369 | 警察伦理学 | 6.00 | ||
7 | 0370 | 刑事证据学 | 6.00 | ||
8 | 0371 | 公安决策学 | 6.00 | ||
9 | 0372 | 公安信息学 | 6.00 | ||
10 | 0373 | 涉外警务概论 | 5.00 | ||
11 | 9941 | 公安管理毕业考核 | 不计学分 | ||
总学分: | 58.00 |
注:35岁以上申请免考英语(二)需加试(0859)警察组织行为学、(0860)公安诉讼和(0861)刑事侦察情报学3门课程;且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三、报考条件
1.以下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法学类:法学、经济学、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刑事司法、律师
公安学类:治安管理、刑事侦察、安全防范、出入境管理、边防公安、武警指挥、公安管理、交通管理、预审、刑事技术、国内公安保卫、公安文秘
2.不符合直接报考条件专业的毕业生报考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段时,须加试(0245)刑法学、(0345)公安学基础理论、(0356)公安管理学3门课程。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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