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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修订自考行政管理学(独本)专业考试计划

2006-11-22 13:36:00   文章来源:   字体:   打印
双旦

  各州、地、市、招考办、主考院校、助学单位:

  现将全国考委“关于修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考委[2006]7号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修订的考试计划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全国考委[2006]7号文《关于修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的要求,修订的考试计划全国自2007年开始执行。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决定旧计划向新计划过度期为一年,从2008年上半年该专业的考生按计划办理毕业证书。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关于修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  考试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于1999年正式印发(教考试[1999]001号),自开考以来为国家培养了大批行政管理方面的人才。

  根据全国考委公共管理类专业委员会的意见,为更好地适应行政管理学专业的发展要求,培养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决定对1999年印发的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考试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考委制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的课程设置标准(见附件),各地必须遵照执行。

  二、修订的考试计划自2007年开始执行。专业计划中全部课程均实行全国统一命题考试,其中部分新调整课程的考试安排以《全国统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为准。

  三、请已经开考本专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时向考生公布本通知内容,安排好过渡期的相关工作,并将过渡期工作安排书面报全国考办备案。拟新开考本专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于开考前7个月以书面文件报全国考办备案。

  附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课程设置与学分

  专业代码:030302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必考课程 
2  0005  马克思主业政治经济学原理  3 

3
  
0015  英语(二)  任选一门  14 
0016  日语(二)  14 
0017  俄语(二)  14 
3238  法语  14 
4  0034  社会学概论  6 
5  0315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6 
6  0316  西方政治制度  6 
7  0317  国家公务员制度  4 
8  0318  公共政策  4 
9  0319  行政组织理论  4 
10  0320  领导科学   4 
11  0932  行政发与行政诉讼法(一)  7 
12  0024  普通逻辑  4  选考课程 
13  0067  财务管理学  6 
14  0144  企业管理学  5 
15  0322  中国行政史  5 
16  0107  现代管理学  6 
17  0277  行政管理学  6 
18  0312  政治学概论  6 
19  0321  中国文化概论  5 
20  0040  法学概论  6 
21  0341  公文写作与处理  6 
   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总学分  70    

  说明:1、凡专科毕业生均可报考本专业

  2、本专业必考课程我为60学分,选考课程不得低于10学分,总学分不得低于70学分;非政治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必须选考:行政管理学、政治学概论。

  3、考生可以申请免考英语(二),但必须从选考课程中选择加考3门课程(不少于14学分)。免考英语(二)的考生,不得申请学士学位。

  4、考生在报考选考课程时,不得重复其专业中已经考试通过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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