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09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各市(州、地)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院校:
2009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7—19日举行。为规范管理,确保国家教育考试的质量和信誉,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9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积极组织,认真做好报名的宣传和各项准备工作
(一)各市(州、地)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院校要充分认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当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等)加强报名宣传工作,突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特点与优势,切实做好自学考试的咨询工作,耐心解答考生提出的有关问题,积极组织并认真做好报考的宣传动员及准备工作。
(二)在报名工作中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服务和管理意识。各市(州、地)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院校要按照《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范各项程序和要求,应本着方便考生的原则设立报名点,做好报名所需设施、用品的准备,并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工作人员办理报名手续。各报名点应张贴有关宣传资料、报名流程图、报名样表及填写说明等,以指导考生报名。
(三)各市(州、地)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院校要积极利用本次报名工作的机会,加强对考生进行严肃考纪考风、诚信应考等宣传教育工作。
二、开考专业及考试日程
开考专业、课程及考试日程安排详见《2009年4月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日程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报考手续及收费标准
报考条件、报考手续及收费标准等详见《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附件2)。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2009年4月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分为网上填报信息和现场信息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填报信息阶段: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网站,网址:,查询专业考试计划及有关情况,按照网页的提示及要求,实事求是、准确填写个人信息,选择现场信息确认点和确认时间,完成网上填报事项。
2.现场信息确认阶段:考生按自己选择的现场信息确认时间和信息确认地点,到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交纳报名考试费、进行电子摄像(新生)、核对报名信息。考生若到其他确认点将无法进行信息确认。
3.凡未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其报名无效。
(二)报名时间
2009年4月考试的网上报名时间为: 2009年2月5日至2月20日;现场确认时间:2月21日——3月10日;现场报名时间: 2月21日——3月10日。
(三)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程序详见《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附件2)。
2.各单位请遵照上述规定的时间安排组织报名,不得缩短。为了使考生的报考数据准确无误,网上只办理面向社会开考的课程报名工作;中学教育类的课程只能在贵州师范大学及其在各地区的办学点进行报名,各办学点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集体报名手续,但当地招生考试机构不得接纳中学教育类的零散考生报名。
3.同一考生只能在同一个报名点报名,否则数据合并时易出现数据丢失,影响考生参加考试。
五、信息采集与数据报送
2009年4月考试的年度码为091。
1.现场报名时,需录入考生的报名基本信息和报考课程。凡无新准考证的考生报名时,必须进行图像采集,不能由他人代替报名。
2.新老考生须根据《2009年4月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日程表》提供的专业代码和课程代码分别填写《首次报考报名表》和《课程报考表》,工作人员现场打印考生报考核对单,经考生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生效。
3.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各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将报考数据上报到各市(州、地)招生考试机构进行考场编排,各市(州、地)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院校考场编排完毕后即打印《考试通知单》发给报名点,由考生到各报名点领取。
4.2009年4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数据务必于3月12日前上报省招生考试中心网络信息处。
六、准考证发放
为保证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规范使用,要求已经领取新准考证的考生报名时缴回旧准考证;还没有更换新准考证的考生,在领取新准考证时上缴旧准考证;已经考完所有报考科目的考生,在办理毕业证时必须上缴准考证。各考点在每次报名结束后,将收到的旧准考证交到省招考中心信息处。
各单位有不清楚之处,请与省招生考试中心相关处室联系。
数据、网上报名:信息处万厚勇 联系电话:0851—5987715
计 划:自考处张 琳 联系电话:0851—5952397
考 务:自考处解 燕 联系电话:0851—5664976
自考处张洪滨 : 联系电话:0851—5952553 、595284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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