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秦淮区自考办08下半年自考毕业生办理须知
一、11月27日-12月7日上网,注册,进行毕业生申报。
二、在网上接到审核意见后,携带下列材料在12月7日之前来我室,领取毕业生登记表(交纳毕业生审定费40元)。
1、居民身份证。
2、1张2寸蓝底标准照。(背面注明姓名、准考证号、专业)。
3、将以下材料按(1)─(8)顺序理好,用订书机沿左侧装订成一本:
(1)身份证复印件;
(2)单科合格证书(拿到毕业生登记表后按表上课程顺序排序);
(3)有省外转考课程的转考档案(外省单科合格证和档案号即可);
(4)实践考核者的成绩通知单;
(5)本科考生的毕业论文答辩成绩通知单;
(7)本科考生的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批表;
(8)所有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上出现的准考证号码都要有对应的准考证)。
三、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上所打印的各项信息数据。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考试课程等要重点核对,如有差错,当场更正,重新打印。如信息无误,请考生在登记表正面右下方签名确认。毕业证书一经下发,省教育考试院对有误的毕业证书不再更改,只能出具毕业生成绩证明,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责任自负。如身份证、准考证与毕业登记时的姓名不一致,应交验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户口簿及复印件。
四、完成自我鉴定和思想品德鉴定,并加盖公章。
五、撰写一份参加自学考试学习小结。请认真总结学习中的心得体会、酸甜苦辣,写出自己的心声和在工作中的成绩、特长、获奖立功情况,注明姓名、专业、准考证号。小结用16开纸书写。
六、在12月7日前将毕业生登记表和第二、五条所列材料提交我室。
七、请考生本人凭居民身份证于2009年2月26日来我室领取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毕业证书由考生本人保管,毕业生登记表由考生本人交人事部门存入档案。由于领取毕业证时需考生签名,请考生本人前来领取,勿请别人代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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