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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08年1月自考使用计算器问题通知

2007-12-27 09:00:00   文章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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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课程考核要求,考生在参加2008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一)》等17门课程考试时,不能使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其余有计算要求的课程,允许考生使用简单的、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请及时将本通知要求告知有关考生,并在每个考场公布本通知,监考时严格按要求执行。

  2008年1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的课程名称

序号 课程代码 课 程 名 称
1 0020 高等数学(一)
2 0022 高等数学(工专)
3 0023 高等数学(工本)
4 2120 数据库及其应用
5 2321 汇编语言程序设计
6 8236 数学分析续论
7 8240 线性规划
8 8391 高等数学(一)(B)
9 8393 高等数学(二)(B)
10 8441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一)
11 8444 线性代数
12 8463 数学分析(二)(B)
13 8465 高等代数(一)(B)
14 8488 常微分方程(B)
15 8490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三)
16 8493 微分几何(B)
17 8542 工程数学(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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