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1名服刑人员评为“自考之星”
上周五下午,北京市监狱管理局举办高自考特殊考场20周年总结表彰大会,会上,21名服刑人员被评为“自考之星”。他们通过参加自考,不仅提高了文化素质,更重要的是促使自身明确了改造和人生方向,加快了迈向新生的步伐。
此次受表彰的21名服刑人员,都是积极报名参加自考,并取得了一定成绩的改造积极分子。他们不仅帮助、影响其他服刑人员积极参加自考,提高文化水平,在服刑期间更是认真改造,数次受到减刑奖励。服刑人员张某曾被判处无期徒刑,报名参加自考学习8年来,在监狱政策引导下、警官教育下,已通过了法律(专)、心理学(专)、法律(独本)三个专业的全部课程,并带动了周围10余名服刑人员参加自考。服刑人员齐某曾被判处20年徒刑,参加自考后,改造态度变积极了,只有初中文化的他目前已通过法律(专科)专业的全部课程,并已开始了第二个专业的学习。一位受表彰的服刑人员表示,通过自考,不仅学到了知识,更看到了新生的希望。
会上,12名鼓励、帮助服刑人员参加自考,成绩突出的警官也同时获表彰。
据了解,北京目前每次自考平均有1200名服刑人员报名参加,其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到42%以上。市监狱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自考作为提高服刑人员改造质量的重要手段,监管改造机关将继续坚定不移地开展下去,让更多的服刑人员参与到监狱高自考中来。
北京考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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