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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民法学”课程介绍

2007-09-12 11:39:00   文章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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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学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居于基本法的地位。其调整对象主要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及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是随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的,民法同人们的关系更为密切。民事活动是民事主体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更基本的社会经济活动,而民法是他们进行民事活动规范,民法既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又要求他们履行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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