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考金融管理(中英合作)(专科)专业考试计划
本专业由华东政法学院主考,是面向社会开考专业。
本专业为本科学历层次中的基础科段(专科段),各门课程均按本科要求设置。
本专业是为了适应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和发展的需要,向国内金融界人士及希望在金融管理方面发展的人员提供具有国际标准的专业教育和资格认证,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与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合作,共同推出的中英合作自学考试专业。
专业设置主要面向在职金融管理人员,以及具有高中毕业水平并有志于从事金融管理工作的人员。无论是否具有工作经验,只要愿意提高金融管理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均可以参加到这个学习中来。
课程设置 C020116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 注 |
1 | 0796 | 商务英语 | 7 | 序号1~12为中英合作课程 序号13~15为非合作课程 |
2 | 0797 | 企业组织与环境 | 4 | |
3 | 0798 | 商务交流 | 4 | |
4 | 0799 | 数量方法 | 6 | |
5 | 0800 | 经济学 | 5 | |
6 | 0801 | 会计学 | 6 | |
7 | 0802 | 管理信息技术 | 4 | |
8 | 0803 | 财务管理 | 6 | |
9 | 0804 | 金融法(二) | 5 | |
10 | 0805 | 管理会计(二) | 3 | |
11 | 0806 | 财务报表分析(二) | 5 | |
12 | 0807 | 金融概论 | 6 | |
13 | 0002 | 邓小平理论概论 | 3 | |
14 | 0009 |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 6 | |
15 | 0010 | 大学语文(专) | 4 | |
合计 | 74 | 15门课程 |
说 明
序号1~12课程的合格证由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和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联合签署,华东政法学院转发;邓小平理论概论、政治经济学(财经类)、大学语文(专)等非合作课程合格证由华东政法学院签署、颁发。
获得商务英语、企业组织与环境、商务交流、数量方法、经济学、会计学、管理信息技术、财务管理、金融法(二)9门课程合格证的考生,由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剑桥商务管理证书(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转发)。
获得金融管理专业全部15门课程合格证,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的考生,发给该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证书(由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印制,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华东政法学院共同签署,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同时,由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授予剑桥高级金融管理证书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转发)。
- 历年试题
- 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