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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自考政策:何时办理毕业论文登记

2006-06-13 11:29:00   文章来源: 北京市自考办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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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现行考试计划取得全部课程(包括实践环节考核成绩)合格成绩的考生可申请论文登记,在办理论文登记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和物品:

    (1)本科毕业计划内的全部课程(包括实践环节考核)成绩通知单、准考证;

    (2)第二专业或专接本的考生必须带接考证明,有免考课程的考生必须携带免考证明,按自考办规定不需要办理接考手续的考生须携带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3)论文选题方向。北京自考论文登记一年安排两次,一般为6月中旬和12月中旬。答辩时间一般在三个月以后,个别专业如建筑工程、计算机及应用专业时间稍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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