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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7月自考15门课不得使用计算器

2006-06-27 08:13:00   文章来源: 深圳特区报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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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招办获悉,广东省昨日考试中心发出通知,2006年7月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高等教育(一)等15门课程考试时,不能使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

    这15门课程为《高等教育(一)》、《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教育评估与督导》、《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组成原理》、《复变函数论》、《中学数学方法论》、《应用统计方法》、《高等数学(二)(B)》、《离散数学(专)》、《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一)》、《高等代数(二)(B)》、《近代代数(B)》、《工程数学(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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