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6月自学考试办理申报毕业手续
从市自考办获悉,今起(6月10日)至12日,符合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条件的考生到考籍所在区、县自考办办理申报毕业手续。
据悉,自考生申请办理高自考毕业的条件为:已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证,并完成了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本科要求完成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专业毕业考核课程)。
按照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办理毕业:思想品德鉴定为不合格;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申办;服刑人员;其他属于考生本人负责的情况。
编辑推荐
相关资讯
- 历年试题
- 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