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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每月上旬可办职称初定手续

2006-06-05 13:42:00   文章来源: 今日早报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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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方便大中专毕业生初定职称,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决定从即日起开通大中专毕业生职称初定服务。

    据了解,办理职称初定手续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专业学用对口,从事专业有相应职称系列;二是符合专业工作年限要求。国家承认学历的自考、成教等其他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申报。

    凡是人事档案托管在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的大中专毕业生,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可以在每月1日至10日带着毕业证书和劳动合同,到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体育场路335号杭州人才市场2楼办事大厅)申请办理职称初定手续。

    同时,尚未参加人事代理但符合上述职称初定申报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只要在该中心补办单位(或个人)人事代理手续,也可办理职称初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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