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财务管理》(独立本科段)招生简章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财务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专业代号:3020289)
主考学校:南京审计学院
序号 | 课程代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1 | 0004 | 毛泽东思想概论 | 2 | |
2 | 0021 | 高等数学(二) | 9 | |
3 | 0015 | 英语(二) | 14 | |
4 | 7986 | 会计电算化 | 6 | |
5 | 7007 | 应用文写作 | 4 | |
6 | 0144 | 企业管理概论 | 5 | |
7 | 0067 | 财务管理学 | 6 | |
8 | 0160 | 审计学 | 4 | |
9 | 8735 | 投资项目分析 | 5 | |
10 | 0233 | 税法 | 3 | |
11 | 0159 | 高级财务分析 | 6 | |
12 | 0103 | 证券投资学 | 5 | |
13 | 0058 | 市场营销学 | 5 | |
14 | 0043 |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 4 | 加考课程 |
15 | 0041 | 基础会计学 | 5 | |
16 | 0009 |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 6 | |
17 | 毕业论文 | 不计学分 | ||
合 计 | 74 |
说明:
一、报考条件
1、本专业为专科起点的独立本科段,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均可报考。
2、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3、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基础会计学”、“政治经济学(财经类)”和“经济法概论(财经类)”三门课程。
二、学位授予要求
学位要求课程:英语(二)、企业管理概论、财务管理学、证券投资学。
凡全部课程考试合格且毕业论文成绩良好以上的本科毕业生,其英语课程和其它学位平均成绩达到规定可向主考学校申请学士学位,经主考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由主考学校发给学士学位证书。
三、课程说明与使用教材(略)
注:使用教材以省考办当次考试前公布的教材版本为准。
南京审计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
《财务管理》(独立本科段)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发展需要、德才兼备、能从事财务、会计、金融、证券等管理工作,并且具有一定实际工作能力和研究能力的应用型、实用型、职业型专门人才。通过对本专业的学习,要求学生能够较系统地理解和掌握与财务管理有关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财务管理、会计、税收等财经政策、法规,能较好地运用所学的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并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二、招生对象
本专业为专科起点的独立本科段,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均可报考。
三、标准学制
全日制 2年(4学期),业余班3年(6学期)。
四、课程设置
本专业共设置13门课程:毛泽东思想概论、高等数学(二)、英语(二)、会计电算化、应用文写作、企业管理概论、财务管理学、审计学、投资项目分析、税法、高级财务会计、证券投资学、市场营销学、毕业论文。各科考试时间为每年 1 月和 7 月。
五、毕业论文
考生在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后,应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由我院公布,考生任选一题。要求主题鲜明、联系实际、层次清楚、字迹工整。毕业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考生独立完成,经审核答辩后,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档评定成绩。
六、毕业与学位申请:
修完上述课程并考试合格者,可获得江苏省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和南京审计学院联合署章的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下列条件的毕业生可向南京审计学院申请颁发由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士学位证书:
1 、全部课程考试合格。
2 、学位要求的课程(英语(二)、企业管理概论、财务管理学、证券投资学)考试成绩 70 分以上(含 70 分)。
3 、毕业论文成绩“良”以上(含良)。
七、注册会计师考试
学生可参加注册会计师( CPA )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课程由江苏省著名的、长期从事注册会计师培训的专家授课,通过规定的五门课程考试者,可获得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
八、学费
全日制班 4800 元 / 年,共两年。业余班 2400 元 / 年,共三年。住宿费、教材费自理,其他代办费用按实收。
九、联系电话 025-52344780 13305162823
十、联系人: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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