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考广告专业(专科)考试计划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从事广告策划、设计、经营与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专科基本要求:掌握广告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了解广告运作的基本规律,具备一定的广告策划、制作和管理能力。
二、学历层次与规格
广告专业(专科)课程考试水平与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同类专业专科的要求一致。
凡取得本专业专科规定的16门课程成绩合格,累计达到70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广告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三、考试课程与学分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邓小平理论概论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大学语文(专) 计算机应用基础 市场营销学 传播学概论 广告学(二) 广告设计基础 广告文案写作 广告策划 广告法规与管理 广告心理学 电脑图文设计 英语(一) 企业形象与策划(CIS) 市场调查与预测 公共关系学 新闻学概论 中国文化概论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
4 3 2 4 4 5 6 4 6 4 6 4 4 5 7 6 6 4 6 4 4 |
大作业 大作业 注:从15--21课程中选考2门总学分不低于10学分 |
四、考试方式
1、本专业所列课程中,除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采用上机考核,广告设计基础、电脑图文设计(专)采用作画(设计)的方式考核(考试时间为3小时)外,其余课程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广告设计基础课程参加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构成课程的考试。
2、考试成绩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发给成绩通知单。
- 历年试题
- 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