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自考毕业条件,且无违纪行为的考生,本月中旬起可申请办理毕业证书。
考生本人应于5月中旬到各县(区、市)自考办申领毕业生登记表等资料,并贴上一寸近期照片(三张,须用光面黑白照片)。
本科段毕业生(专科非本省自考毕业者)须缴交一份证明专科毕业学历的公证书及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专科系本省自考毕业的考生,也应缴交专科学历证书复印件。个人鉴定要加盖单位公章;若无具体单位者须加盖村委会或居委会印章。与毕业有关的课程合格证均应上缴。毕业前尚未办理好计算机等课程免考手续的,各县(区、市)自考办一概不予受理,毕业时间将予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