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考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考试计划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主要培养能从事计算机软件、硬件维护的工程技术应用型人才。
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使用计算机系统的基本技能;具有从事计算机软件维护、开发和硬件设备维护工作的能力;具有阅读本专业英文资料的初步能力。
二、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为专科层次。其总体水平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类专业专科要求相一致。
本专业专科段考试课程共17门,学分累计74学分以上,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包括实验),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三、考试课程与学分
序号 |
考试课程 |
学分 |
备注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邓小平理论概论 法律基础与思想品德修养 大学语文(专) 英语(一) 高等数学(工专) 线性代数 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 计算机应用技术 汇编语言程序设计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数据结构导论 计算机组成 原理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 操作系统概论 数据库及其应用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3 2 4 7 7 3 8 5 4 4 4 4 4 4 4 4 |
含时事 含实验2学分 含实验3学分 含实验1学分 含实验1学分 含实验2学分 含实验1学分 |
四、考试方式
1.除实验课程外,其他课程考试均采用笔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2.考试成绩由北京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发给成绩通知单。
3.实验课程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安排。考生在取得笔试合格成绩后方可报考试课程的实验课。
五、新旧考试计划的衔接
本考试计划只与1996-2000年度考试计划相衔接,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自学考试课程(除另有规定外)按下表规定替代。
序号 |
1996-2000年考试计划课程 |
学分 |
2001-2005年考试计划课程 |
学分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
哲学 政治经济学 大学语文 基础英语 高等数学(一)(理工类) 线性代数 数字逻辑 PASCAL语言 数据结构 微型计算机使用入门 C语言 离散数学基础 微型计算机 汇编语言 微机应用软件 计算机组织 |
4 4 4 6 8 3 5 5 5 3 5 4 7 5 6 4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邓小平理念概论 大学语文(专) 英语(一) 高等数学(工专) 线性代数 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数据结构导论 操作系统概论 计算机网络技术 数据库及其应用 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 汇编语言程序设计 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组成原理 |
3 3 4 7 7 3 8 4 4 4 4 4 4 4 5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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