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考护理学专业(专科)考试计划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要求
本专业为各级医院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现代卫生保健事业发展的临床护理应用型专业型专门人才。
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国爱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掌握护理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应用护理学及相关学科知识和技能为急。慢性病人提供整体护理。
二、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为专科层次,其总体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类专业专科的要求相一致。
本专业专科段考试课程共18门,总学分不少于83分。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包括实验。临床实习考核),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专科毕业证书。
三、考试课程与学分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邓小平理论概论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大学语文(专) 英语(一) 生理学 微生物学与免疫学基础 药理学(一) 生物化学(三) 病理学 护理学基础 内科护理学 外科护理学 护理伦理学 医学心理学 健康教育学 营养学 妇产科护理学(一) 儿科护理学(一) |
3 3 2 4 7 4 4 4 4 6 8 8 8 4 4 3 3 4 4 |
含时事 含实验0.5学分 含实验1学分 含实验1学分 任选一门课 |
临床实习考核 |
四、考试方式
1.除实验课程外其他课程考试均采用笔试。
2.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3.实验课由市自学考核办公室统一安排,考生在取得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报考该课程的实验课。全部笔试课程与实验课程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临床实习考核。考核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评定成绩。不合格者须重新进行考核。
五、新旧考试计划的衔接
本计划计划只与1996-2000年度考试计划相衔接,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自学考试课程(除另有规定外)按下表规定替代。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专科)考试计划
序号 |
1996-2000年考试计划课程 |
学分 |
2001-2005年考试计划课程 |
学分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
哲学 政治经济学 基础英语 医护心理学 病理生理学 药理学 免疫学基础 生物化学 护理学基础 医院护理管理学 内科护理学 (以下四选一) 外科护理学 妇产科护理学 儿科护理学 中医护理学 护理伦理学 |
4 4 6 5 6 7 5 6 8 5 8 5 5 5 5 4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邓小平理论概论 英语(一) 医学心理学 病理学 药理学(一) 微生物学与免疫学基础 生物化学(三) 护理学基础 健康教育 内科护理学 (以下二选一) 妇产科护理学(一) 儿科护理学(一) 护理伦理学 |
3 3 7 4 6 4 4 4 8 3 8 4 4 4 |
六、报考条件及办法
中等卫生(或护理)学校护理专业毕业生,有两年(含两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具有护士职称。目前在护理岗位上工作者可报考。
- 历年试题
- 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