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关于开考中国市场营销资格证书考试通知
日前,广西招生考试院就我区开考中国市场营销总监、市场营销经理、市场营销经理助理资格证书考试发出通知。内容如下:
各市自考办、各有关高等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开展中国市场营销总监、市场营销经理、市场营销经理助理资格证书考试的通知》(教试中心 [2005]4 号)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通过以考促学的方式,培养更多适应我国加入 WTO 后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市场营销管理人才,更好地为我区的经济建设服务。经研究决定,我区将于 2006 年上半年开始,举办中国市场营销总监、市场营销经理、市场营销经理助理资格证书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证书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证书考试计划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与中国市场学会共同组织按制订,各门课程均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证书考试的所有课程考试大纲的制订及其出版;负责考试命题、制卷及考试数据处理工作;负责考试信息标准及考试报名数据库结构的制定;负责组织、协调各省级考试承办机构实施考试。
二、中国市场学会负责资格证书行业标准的制订;参与资格证书考试大纲的制订;负责组织考试教材的编写、出版和发行;负责审批各地助学培训机构,并监督、指导助学培训机构的工作;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学员的案例研究报告;负责证书的印制和打印。
三、我院负责组织资格证书在我区的开考工作。负责作好考试宣传、考点设置、考务培训;负责组织考试报名、信息采集、考场编排、组织考试、评卷、证书发放以及协助中国市场学会做好助学培训机构的审查和确认工作。
四、经审核确认的助学培训机构主要负责:开展高质量的培训辅导工作,并协助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进行报名工作;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督促考生遵守考试纪律等工作。
五、对考试测评合格者,教育部考试中心和中国市场学会共同审验、签章和颁发中国市场营销总监、市场营销经理和市场营销经理助理资格证书。
六、资格证书报名费,由中国市场学会委托我院代收。
七、考点设置应具备的条件以及申请设置考点的程序按教育部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咨询联系人:王福顺,联系电话: 0771-5337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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