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考财税专业(专科)考试计划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市场经济需要,能从事财政税收实际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掌握财税基础理论和法规,熟练财政税收业务,具有解决财政税收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为专科层次。其总体水平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类专业专科的要求相一致。凡取得本专业专科所规定的17门课程的合格成绩,累计学分在78学分以上,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财税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三、考试课程及学分
序号 |
考试课程 |
学分 |
备注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邓小平理论概论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高等数学(一) 大学语文(专) 计算机应用基础 基础会计学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财政学 国家税收 税收管理 国家预算管理 英语(一) 纳税检查 企业会计学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货币银行学 |
3 3 2 6 6 4 4 5 4 4 6 4 4 7 5 6 6 6 |
含时事 任选一门课 |
四、考试方式
1.本专业所列课程,除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之外,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2.考试成绩由自学考试办公室发给成绩通知单。
3.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采用上机考核的方法,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
五、新旧考试计划的衔接
本考试计划只与1996-2000年度执行的考试计划相衔接,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除另外有规定外)按下表规定替代。
序号 |
1996-2000年考试计划课程 |
学分 |
2001-2005年考试计划课程 |
学分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
哲学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高等数学(一) 大学语文 计算机应用基础 基础会计学 应用统计 财政学 基础英语 经济法概论 证券投资理论与实务 货币银行学 国家预算 国家税收 |
6 8 6 6 4 5 5 8 6 5 5 8 5 6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高等数学(一) 大学语文(专) 计算机应用基础 基础会计学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财政学 英语(一)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纳税检查 货币银行学 国家预算管理 国家税收 |
3 6 6 4 4 5 6 4 7 4 5 6 4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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