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考会计专业(专科)考试计划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能胜任企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系统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相关的财经政策和法规,具有熟练地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分析工作的能力。
二、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为专科层次。其总体水平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类专业专科的要求相一致。
凡取得本专业所规定的17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学分累计在81学分以上,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会计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三、考试课程与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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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邓小平理论概论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培养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高等数学(一) 大学语文(专) 计算机应用基础 基础会计学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英语(一)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中级财务会计 成本会计 财务管理学 管理会计(一) 中国税制 企业管理概论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 |
3 2 6 6 4 4 5 6 7 4 8 5 6 6 4 5 4 |
含时事 选考一门 |
四、考试方式
1、本专业所列课程,除计算机应用基础之外,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2、考试成绩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发给成绩通知单。
3、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采用上机考核的方法,考试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
五、新旧考试计划的衔接方案
本考试计划只与1996-2000年度执行的考试计划相衔接,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除另有规定)按下表规定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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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
哲学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高等数学(一) 大学语文 计算机应用基础 基础会计学 财政与金融 基础英语 经济法概论 应用统计 国家税收(注师方向) 管理会计 财务管理 财务会计(本专业) 成本会计 审计学(注师方向) |
8 6 4 4 5 5 6 5 5 6 5 6 12 6 4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高等数学(一) 大学语文(专) 计算机应用基础 基础会计学 中国税制 英语(一)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管理会计(一) 财务管理学 中级财务会计 成本会计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 |
6 6 4 4 5 4 7 4 6 6 6 8 5 4 |
说明:以上衔接表内为会计专业,包含注册会计师方向。该方向内与会计专业共有的课程不加注方向。
- 历年试题
- 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