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调整专业课程外宣材料备案后公布
内容提要:省自考办指出,自学考试无学年限制,只明确规定课程合格成绩8年内有效。 |
22日,记者从江西省自考办了解到,江西省自考办参照教育部全国考委更近公布的本科专业考试计划,结合本省自学考试实际,经与有关主考院校研究,决定对江西省部分本科专业加试课程进行调整。
据了解,此次调整的29个本科专业主要从考生报考类别进行归纳,一般分为本专业(含相近专业)和其他两类。
专业的加试课程调整,跨专业考生报考对专业基础知识的要求,由主考学校在考生毕业答辩过程中随机考核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加试课程一般为2~3门。未作调整的本科专业,仍按原计划加试课程要求执行。
调整后的新加试课程自2006年10月起安排考试。加试课程仍采用全国统一课程代码,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
加试课程可以到江西自考网上查阅(网址为)
自学考试对外宣传材料需备案才能对外公布
22日,记者获悉,今后我省有关高校自学考试对外宣传材料,必须经省自考办审核备案才能对外公布。这是省自考办针对少数高校在宣传自学考试方面,出现了有违自考办关于发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关文件的宣传,为了统一各类高校对外宣传自学考试的口径,规范招生助学活动,确保自学考试健康稳步发展而作出的决定。
据悉,省自考办要求我省各类高校对外宣传自学考试,必须严格按照全国自学考试委员会、江西省自考委、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进行,并明确自学考试的助学性质。各类高校因招生助学需要进行自考宣传的专业名称、课程名称、学分以及考务考箱管理规定,必须严格按照我省自学考试文件规定执行。
面向各类高校在籍生开设的自考试专业中的“主干课程”、“非主干课程”一律更正为“国考课程”、“省考课程”。“国考课程”、“省考课程”名称、数量以及内涵必须严格按照省自考办文件规定进行宣传。
省自考办指出,自学考试无学年限制,只明确规定课程合格成绩8年内有效。凡涉及到学制、学年或“三加一”、“二加二”的提法均属学校行为,由学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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