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调整自考《大学语文》专业计划通知
各市自学考试委员会:
现将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学语文》课程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考委办函[2006]25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告知广大考生。
附件:
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学语文》课程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全军考委:
为更好地发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学语文》课程在提高自学应考者人文素养、阅读能力和写作水平中的作用,进一步体现该课程的综合性文化基础教育职能,根据全国考委文史类专业委员会的意见,决定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学语文》课程设置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大学语文》(专)(0010,4学分)和《大学语文》(本)(0011,6学分)合并为《大学语文》( 4729,4学分)。
二、各专业原设置的《大学语文》(专)和《大学语文》(本)课程,一律调整为《大学语文》(4729,4学分)。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基础科段设置中,原则上均应设置《大学语文》(4729,4学分)课程。
三、《大学语文》(4729,4学分)课程将于2007年4月正式开考。届时,原《大学语文》(专)课程和《大学语文》(本)课程将不再安排考试。请各地及时告知考生,并安排好过渡期间的相关工作。
- 历年试题
- 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