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调整部分自学考试课程设置的通知
内容提要: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有关课程调整从2007年4月考试开始执行,该专业的《监所企业管理学》、《民商法原理与实务》及《刑法原理与实务》等3门课程从2007年4月考试起不再安排考试。 |
一、为了更好地发挥自学考试《大学语文》课程的作用,更合理地体现这门课程的培养目标,根据全国考办的要求,省考办决定对自学考试《大学语文》课程设置进行如下调整。
1、将自学考试课程《大学语文》(专)(代码0010,4学分)和《大学语文》(本)(代码0011,6学分)合并为《大学语文》(代码4729,4学分)。各专业原设置的《大学语文》(专)和《大学语文》(本)课程,一律调整为《大学语文》(代码4729,4学分)。今后,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基础科段课程设置中,原则上均应设置《大学语文》(代码4729,4学分)课程。
2、《大学语文》(代码4729,4学分)课程将于2007年4月进行首次考试。届时,原《大学语文》(专)课程和《大学语文》(本)课程将不再安排考试。
二、为更好地发挥自学考试《高等数学》课程的作用,更合理地体现该课程的培养目标,根据全国考办的要求,省考办决定对自学考试《高等数学》课程设置及学分进行如下调整。
1、将自学考试课程《高等数学》(二)(代码0021,9学分)改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代码4183,5学分)、《线性代数》(经管类)(代码4184,4学分),原设置《高等数学》(二)课程的专业一律据此进行相应调整。
2、《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代码4183,5学分)、《线性代数》(经管类)(代码4184,4学分)这两门课程将于2007年4月进行首次考试。届时,原《高等数学》(二)课程将不再安排考试。
三、为适应监(所)企分开改革的需要,经与司法部考试司协商,全国考办决定对自学考试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有关课程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停考自学考试监所管理专业(专科)中的《监所企业管理学》(代码0240,5学分)课程,由《劳教管理学》(代码0852,5学分)课程代替该课程。为保证该专业的总学分及规定的课程门数,原选考《劳教管理学》课程的考生,在调整后加考《狱政管理学》(代码D239,5学分。)
2、鉴于法学类专业课程的调整,将自学考试监所管理专业(专科)中的《民商法原理与实务》(代码0213,6学分)改为《民法原理与实务》(代码0917,7学分);将《刑法原理与实务》(代码0215,6学分)改为《刑法原理与实务(一)》(代码0919,7学分)。
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有关课程调整从2007年4月考试开始执行,该专业的《监所企业管理学》、《民商法原理与实务》及《刑法原理与实务》等3门课程从2007年4月考试起不再安排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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