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自考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独本)考试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学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在总体上与一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水平相一致。同时,为体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放、灵活的特点,在专业设置上突出了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并注重考核应考者对房地产经营管理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培养目标:本专业以“三个面向”为指导方针,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熟悉房地产政策与法规,掌握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房地产项目评估、投资和营销的基本技能,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和管理的实际工作能力,毕业后能从事房地产开发、管理、估价、综合服务以及房地产理论研究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系统掌握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独立分析研究房地产业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的能力以及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三、学历层次与规格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为本科层次,各门课程均采用学分制,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发给课程合格证书。
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课程及其有关实践环节课程的合格成绩,达到规定的学分,通过论文答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毕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者,由国务院已授权的主考学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四、课程设置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1 |
0004 |
毛泽东思想概论 |
2 |
|
2 |
0015 |
英语(二) |
14 |
|
3 |
0021 |
高等数学(二) |
9 |
|
4 |
0051 |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
3 |
|
4 |
0052 |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
1 |
|
5 |
0054 |
6 |
||
6 |
0067 |
6 |
||
7 |
0139 |
西方经济学 |
6 |
|
8 |
0244 |
经济法概论 |
6 |
|
9 |
0329 |
城市规划与管理 |
6 |
|
10 |
0972 |
房地产项目评估 |
6 |
|
11 |
2394 |
房屋建筑学 |
3 |
|
12 |
2395 |
房屋建筑学(实践) |
1 |
|
13 |
6569 |
物业管理实务 |
4 |
|
14 |
6570 |
房地产营销学 |
4 |
|
15 |
0644 |
公关礼仪 |
4 |
不考英语(二)者须加考 |
16 |
7359 |
企业经营战略(一) |
3 | |
17 |
7360 |
企业经营战略(一)(实践) |
3 | |
18 |
0168 |
房地产经济学 |
4 |
B类考生须加考 |
19 |
0172 |
房地产经营管理 |
6 | |
20 |
0122 |
房地产评估 |
4 | |
21 |
0123 |
房地产评估(实践) |
1 | |
22 |
6999 |
毕业论文(实践) |
|
不计学分 |
说明:
1、报考类别
A类考生:经济类、管理类和土建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不考加考课程。
B类考生: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或具有经济师、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监理师及以上相应技术职称者,须加考“房地产经济学”、“房地产经营管理”、“房地产评估”和“房地产评估(实践)”四门课程。
2、“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房屋建筑学(实践)”、“房地产评估(实践)”和“毕业论文(实践)”为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应考者依据培训与考核基本要求在主考学校或其认可的单位进行考核。
3、不考“英语(二)”者,须加考“公关礼仪”、“企业经营战略(一)”和“企业经营战略(一)(实践)”三门课程。
- 历年试题
- 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