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受理更正申请的时间为:每年2月20日至25日和8月20日至25日的工作日。 |
深圳市自考办近日发出通知:已办理了毕业手续,但证书信息有误需更正的考生,应在毕业证书显示的毕业时间起一年内到深圳市自考办提出更正申请,逾期不受理。
受理更正申请的时间为:每年2月20日至25日和8月20日至25日的工作日。
申请更正毕业证书信息时,考生须将有错误的毕业证书原件、毕业生登记表原件交回市考办;姓名、身份证号码有误的,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规格均为A4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