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增加自考中医学、临床医学考试通知
内容提要:为增加中医学(本科)、临床医学(专科)考生的考试机会,经研究,决定于2005年11月增加安排一次点考机会供考生选择,报考对象:仅限于两专业专业课差三门以内(含三门)课程的考生报考,尚有公共课未通过的考生不能参加点考。 |
1、报考对象:仅限于两专业专业课差三门以内(含三门)课程的考生报考,尚有公共课未通过的考生不能参加点考。
2、考试地点:福州。凡参加点考的考生统一安排在福州考试。
3、临床考核及实践性考核课程:所有实践性环节均在11月安排一次,报名时间为:
福建医科大学:11月1日-3日;
福建中医学院:11月9日-12日;
具体考核时间由两校分别在报名时通知。考核成绩应于11月30日前报省考办考务考籍科。
4、课程考试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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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 |
11月20日 | ||||||
第1场 |
第2场 |
第3场 |
第4场 |
第1场 |
第2场 |
第3场 |
第4场 | |
中医学 |
病理学 |
药理学(一) |
中医外科学 |
中医妇科学 |
中医骨伤科学 |
中医儿科学 |
针灸学 |
中医眼科学 |
临床医学 |
病理学 |
药理学(一) |
医学心理学 |
诊断学(一) |
内科学(一) |
预防医学(一) |
人体解剖组织学 |
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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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 |
11月22日 | ||||||
第1场 |
第2场 |
第3场 |
第4场 |
第1场 |
第2场 |
第3场 |
第4场 | |
中医学 |
中医耳鼻喉科学 |
温病学 |
内经选读 |
伤寒论 |
金匮要略 |
中医各家学说 |
中医基础理论 |
中医内科学 |
临床医学 |
生理学 |
外科学 |
儿科学 |
妇产科学 |
皮肤性病学 |
医学伦理学 |
生物化学(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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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为了考生能及时获得十月份考试成绩,临床医学(专科)、中医学(本科)两个专业的评卷工作请于11月6日完成,11月7日上午交给省自考办。
6、临床医学(专科)、中医学(本科)两个专业的十月份考试成绩将于11月9日上福建自考网站和信息台。
7、临床医学(专科)、中医学(本科)的报名时间为11月9日至11月12日。外地考生的报名材料请用特快专递12日前寄达。报名地点: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自学指导中心。电话:0591-87555826转815,点考报名费:80元/门。
8、考生须在11月12前将填写完整的点申请表,已通过的单科合格证、身份证及准考证的复印证寄达省自学考试办公室自学指导中心,寄出申请表当日将报名费汇入指导中心指定账户,省自考办自学指导中心账号:福建省自学考试办公室自学指导中心,1402023209600001648(工行鼓楼支行),省自考办自学指导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通湖路后曹13号(邮编:350001)。汇款后请将回单全部传真至0591-87609566.14日上午9:00前未收到报名费或回单传真的视为无效报名。
9、报名考生请于11月18日持准考证与身份证前往自学指导中心领取座位号通知单。
10、11月23日下午主考学校到省自考办自学指导中心领取考后试卷,并于11月26日评卷结束,试卷送交省自考办自学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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