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自学考试专业课程调整
一、机电一体化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B080020)报考类别调整为:
1、工科类专业专科和本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2、其它类别专业专科和本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工程力学(一)、机械设计基础和电工技术基础三门课程。
原报考类别为:
1、机械类、电气类、动力工程类专业专科考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2、工科类其它专业专科考生,须加考工程力学(一)、机械设计基础、电工技术基础课程。
二、律师专业(本科)中英语(二)课程调整为选修课
全国考办日前决定,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本科)考试计划中的0015英语(二)课程调整为选修课,未选考0015英语(二)的考生须加考0167劳动法(4学分)、0227公司法(4学分)、5678金融法(4学分,原代码0256)、0233税法(3学分)等4门课程。免考英语(二)课程的考生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三、B040013体育教育(独立本科段)停考
1、2005年8月起,停止接受新生报名;
2、2007年起,停止安排专业课考试;
3、2008年起,停止办理毕业证书;
实施停考后,该专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可以转报我区开考的其它专业,已经取得与其它专业的课程名称相同的单科合格证继续有效。
四、我区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试次数
根据全国考办的有关通知精神,以及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的实际情况,自治区自考办近日决定,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2006年开始,每年1月、4月、10月共举行三次考试。各次考试具体时间,由自治区自考办另行通知。部分全国统考课程考试时间另有规定的,按全国考办的规定执行。
五、自治区自考办对自考专业计划调整过渡有关问题作出说明
根据我区2001年制定的自考专业调整方案,2002年1月前已通过一门课程考试的考生(以下简称老考生),在2005年底前通过所有课程考试的,可以按原专业计划规定的条件申请毕业,自2006年起,所有考生必须符合调整后的(2002年开始执行)专业计划规定的毕业条件,才能申请毕业。
自治区自考办日前就与上述规定有关的一些特殊情况作出说明,具体如下:
1、2005年下半年申请毕业的有效成绩截止期为2005年11月30日,在此之后取得的成绩不作为2005年下半年申请毕业的依据。
2、以下两类考生,2006年上半年仍可按原专业计划申请毕业:
(1)在2005年11月30日前已符合毕业条件,但未申请2005年下半年毕业的老考生。
(2)在2005年11月30日前通过所有课程考试,但未通过实践性环节考核或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的老考生;
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上述两类考生需要符合现行专业计划规定的条件,方能申请毕业。
3、因考试违规被处以延期毕业的老考生,如能在2005年11月30日前通过所有课程(包括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及毕业实习),在延迟期满后可按原专业计划规定的条件申请毕业;否则,需要达到现行专业计划规定的条件,再延期毕业。
六、农学专业中英语(二)调整为选修课
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农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中都规定,35岁以上的考生可申请免考0015英语(二),但须分别加考三门课程。
近日,自治区自考办决定,从2006年起,不再执行上述规定,将0015英语(二)调整为选修课。具体如下:
农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未选考0015英语(二)的考生须加考2541农业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5学分)、3224生物学基础(4学分)和3230环境经济管理(5学分)等三门课程。
七、建筑工程专业英语(二)调整为选修课
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建筑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中都规定,35岁以上的考生可申请免考0015英语(二),但须分别加考三门课程。
近日,自治区自考办决定,从2006年起,不再执行上述规定,将0015英语(二)调整为选修课。具体如下:
建筑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未选考0015英语(二)的考生须加考0153质量管理(一)、0168房地产经济学和0174建筑工程概论等三门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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