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调整部分应用型(独立本科段)专业考试计划通知
内容提要:从2 0 06年1月考试起,统考课程英语(二)作为校考课程,由办学院校命题、考试、评卷,按照校考课程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管理;凭本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其公共政治课合格成绩可以替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各专业相应的公共政治课的成绩。 |
各高等院校:
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趋势,结合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自学考试毕业生的实际需求情况,在总体上保证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的前提下,经征求各方面意见和专家分析论证,省考委研究决定,对我省自学考试部分应用型(独立本科段)专业考试计划作适当调整,从2 0 0 6年1月考试起执行调整后的考试计划。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高等院校举办的应用型专业(独立本科段)中,从2 0 06年1月考试起,统考课程英语(二)作为校考课程,由办学院校命题、考试、评卷,按照校考课程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管理。原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可以用专业课程替代英语(二)的,或继续执行此规定,或由办学院校开设校考课程英语(二)。原专业考试计划将英语(二)作为校考课程的,则考试计划暂不作调整。所有课程考试和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合格,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者,省考委发给由主考学校副署的毕业证书,但用专业课程替代英语(二)的考生不能申请学位证书。
2、省考委、省教育厅川考委[2 0 04]2 1号文件第2条对普通专科在校生政治课、基础课的免试问题作了原则规定。一些院校由于理解上的不同,因而在宣传上口径不一。对此,省考委明确规定如下: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学习的普通专科在校生,凭本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其公共政治课合格成绩可以替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各专业相应的公共政治课的成绩,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非财经类)等课程。凭考生的专科毕业证书和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相关专业课程合格成绩可以替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的一些基础课程的成绩,即英语专业的专科毕业生参加自学考试非英语专业独立本科段学习的,可以免考英语(二);物理专业的专科毕业生参加自学考试非物理专业独立本科段学习的,可以免考物理(工本);数学专业的专科毕业生参加自学考试非数学专业独立本科段学习的,可以免考高等数学(二);其余专业依次类推。
主题词:自学考试 应用型专业 计划 调整 通知
抄送:各市州自考委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2005年7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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