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调整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的通知
各市、县(区)招考办: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于2001年开考,为进一步完善本省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培养能在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高层次管理人才,依据全国考委《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部分课程和通知》(考委办54号)精神,决定从2003年开始对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可免考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3学分)。
二、原计划中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5学分)”课程调整为新计划中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7学分)”已通过原计划中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5学分)”的考生可免考新计划中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7学分)”。
三、原计划列出10门选考课,总学分44学分,并规定考生要选考4门,总分不低于19学分,现因必考课程的学分有变动,因此对选考课程亦作相应调整,即取消原专业四门选考课“论理学(4学分)、”普通心理学(4学分)、行政秘书学(5学分)、人事行政学(5学分),并增加两门选考课”秘书实务(6学分)“、管理信息的收集与处理(5学分)”。考生应从新计划中的8门选考课中选考3-4门,总学分不低于16学分。
四、年龄在35岁以上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外语,但必须另外加考3-4门课程,其学分不少于1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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