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考部分专业主考院校调整
根据我省自学考试专业发展的需要,省自考委对国际贸易、法律、行政管理、律师、汉语言文学、秘书、广告学、英语8个专科专业的主考院校已作调整:
专 业 |
原主考学校 |
调整后的主考院校 |
行政管理、秘书 |
浙大 |
浙江工业大学 |
国际贸易、广告学 |
浙大 |
杭州商学院 |
汉语言文学、英语 |
浙大 |
浙江师范大学 |
法律、律师 |
浙大 |
宁波大学 |
主考院校调整后,命题、评卷等工作由新主考院校承担;毕业生审定及毕业证书颁发工作,2005年底前仍由原主考学校承担,此后由新主考院校承担。
- 热门课程
- 报名咨询
相关资讯
- 历年试题
- 笔记串讲
- 学习方法
- 应试技巧
- 自考暑假大放价,全场好课低至8折,6月28日截止!
- 2024年10月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知识点:简述人生价值实现的条件和办法
- 2024年10月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知识点:简述如何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
- 2024年10月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知识点:简述理想、信念的含义及二者的密切联系
- 2024年10月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知识点:简述人生态度的含义和培养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的意义
- 2024年10月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知识点:简述爱国主义的历史作用
- 2024年10月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知识点:简述中华民族伟大民族精神的核心和集中体现
- 2024年10月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知识点:简述为什么公共生活需要公共秩序
- 2024年10月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知识点:简述职业道德的含义
- 2024年10月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知识点:简述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