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考部分专业主考院校调整
根据我省自学考试专业发展的需要,省自考委对国际贸易、法律、行政管理、律师、汉语言文学、秘书、广告学、英语8个专科专业的主考院校已作调整:
专 业 |
原主考学校 |
调整后的主考院校 |
行政管理、秘书 |
浙大 |
浙江工业大学 |
国际贸易、广告学 |
浙大 |
杭州商学院 |
汉语言文学、英语 |
浙大 |
浙江师范大学 |
法律、律师 |
浙大 |
宁波大学 |
主考院校调整后,命题、评卷等工作由新主考院校承担;毕业生审定及毕业证书颁发工作,2005年底前仍由原主考学校承担,此后由新主考院校承担。
编辑推荐
- 热门课程
- 报名咨询
相关资讯
- 历年试题
- 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