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自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毕业设计选题须知
考生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可参考各种文献资料,但不得抄袭。【特别提醒:拟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请做好论文自查工作。自考本科毕业生在正式申请学位时,学校将对其提交的论文进行检查(通过中国知网数据库进行重复率检测及进行论文质量评审),若论文文字复制比超过30%或文章质量不合格的,均不授予学位。望您认真对待。】
1.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指导:见下方附件
封面和排版格式、字号要求及范文参考:见下方附件
2.提交选题:2023年6月10日--14日点击“自考登录入口”,“登陆类型”选择“论文选题”,“登陆位置”选择“网上选题”,提交论文选题和填写其它信息。考生务必准确无误的填写提示项目,不能空项。其中“是否拟申请学位”选项请选择“是”或“否”(此选择只为向老师表达申请意向,并非正式申请)。考生可参阅“自学考试”栏“学位申请”中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河北大学主考专业本科生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及“各专业主干课程一览表”查看相关内容。注:未按时提交论文选题的,不能参加答辩。
3.指导教师查询:2023年6月16日--17日再次登陆“自考登录入口”,在“登陆位置”选择“查询导师、论文提交”选项,查询指导教师姓名和联系电话。
4.联系导师、确定题目:考生在分配导师后,2023年6月22日前可与导师联系,确定论文题目。(注:如论文题目需要修改,考生可直接用确定后的题目写作)
5.提交论文初稿:考生于2023年7月15日--25日登陆“自考登录入口”,在“登陆位置”选择“查询导师、论文提交”选项,在“上传论文初稿”处提交论文初稿。(此时间段未上传论文初稿的取消答辩资格)(论文封面和正文放在一个word中,以准考证号命名,并用rar或zip压缩软件压缩后上传)
6.查看意见及提交论文定稿:2023年8月16日-20日,考生再次登陆“自考登录入口”,在“登陆位置”选择“查询导师、论文提交”选项,查询导师指导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并于2023年8月25日--31日在“上传论文定稿”处上传修改好的论文定稿。(此时间段未上传论文定稿的取消答辩资格)【请考生提前下载或复制导师指导信息,答辩时上交答辩组(如导师在论文初稿中有修改意见,考生可直接在“审批论文”处下载、打印;如导师只在“指导信息”中有修改意见,考生直接复制到word文档打印;如导师既在论文初稿中有修改意见,又在“指导信息”中有修改意见,考生分别下载及复制打印】
7.答辩时间:拟定于2023年9月23日(河北大学五四路校区)进行。具体时间请考生在2023年9月16日至22日登陆学院网站查看答辩通知。
自考登录入口(http://cjxy.hbu.cn/hbu/hbu/applicate_index.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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