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关于2021年下半年自考实践性环节部分课程考核的通知
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为顺利完成贵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1年下半年实践性环节考核,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我校将分步开展本次考核工作,即先举行考核方式为线上答辩类课程的考核工作,其它课程考核视疫情防控要求后续开展。现将本次举行的线上答辩类课程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课程
报考以上课程的考生请按照要求参加本次线上考核,报考其它课程的考生请关注后续通知。
二、考核说明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网址上传电子版实践报告,审核通过(仅代表提交的材料可以查阅)后,方可参与线上答辩工作,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线上提交电子版实践报告
提交网址:
提交考期:《自考实践202111》
提交时间:2021年11月7日-8日
审核时间:2021年11月7日-9日(审核通过仅代表提交的报告可以查阅,并不代表考核通过)
第二阶段:线上答辩
答辩平台:腾讯会议APP
答辩时间及会议号:见答辩通知单
答辩通知单打印网址:
三、答辩流程
1.考生根据会议号提前15分钟以实名进入腾讯会议APP,并打开摄像头,测试麦克风和摄像头正常;
2.答辩老师点名,考生正对摄像头,保持面部清晰;
3.点名结束后关闭麦克风,按照顺序打开麦克风参与答辩;
4.答辩时先对实践报告进行简要阐述,后答辩教师会根据实践报告内容进行提问,每名考生的答辩时间在15分钟以内;
5.答辩结束,考生退出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1.准备一部带前后摄像头的智能手机,确保答辩教师能看到考生答题情况及周围环境(建议2018年后发布手机型号);
2.网络环境:良好的WiFi、4G、5G信号。(答辩期间屏蔽所有来电、信息);
3.电源:考生必须保证所用手机在答辩期间不会断电;
4.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稳定且网速保障视频通话正常、相对封闭的独立场所,确保在答辩过程中无其他人员进入。
5.请各位考生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或通过微信小程序),并熟悉进入方式;
6.考生在答辩期间一定要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如加入群并主动打开摄像头进行答辩即视为考生已保护好个人隐私,并对个人行为负责,造成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五、违规行为处理
1.非本人参与答辩,认定为考生作弊,取消答辩资格,该门课程予以零分处理;
2.答辩教师经答辩确认该考生提交的报告非考生本人撰写,认定为考生作弊,取消答辩资格,该门课程予以零分处理;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版报告,则不允许参与答辩环节,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参与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该门课程予以零分处理;
4.答辩过程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与答辩、答辩环境声音嘈杂等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答辩工作的,认定为考生自动放弃答辩,该门课程予以零分处理;
5.答辩过程中如考生端出现他人提示音或有协助答辩的行为,视为考生作弊,该门课程予以零分处理;
6.其它经答辩组教师确认、教学管理部门研判确有作弊行为的,视为考生作弊,该门课程予以零分处理;
请各位考生诚信参加线上答辩工作,做好充足准备。
六、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电话咨询:0851-88154336,0851-88308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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