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考艺术教育(专升本)专业考试计划(2027年版)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专业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加快构建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紧密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而设置。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核心素养,具备音乐或美术学科的专长知识技能,兼具舞蹈、戏剧、戏曲、现代艺术媒体信息技术等艺术门类综合应用的方法和技能,能够在基础教育学校美育和社会机构艺术教育或文化创意等岗位从事艺术教学、活动策划、协调管理及相关研究等方面工作的“一专多能”应用型人才。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人才培养方向为音乐学,要求掌握音乐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艺术审美、艺术发展、艺术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方法,了解舞蹈、戏剧、戏曲、表演、艺术设计等其他艺术门类的通识理论和一般技能,具备良好的艺术素养以及跨学科的综合技能和教学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相关的教育文化知识,具备艺术教师的核心素养,具有音乐艺术专业为主、兼具其他艺术门类方面的通识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教学技能;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师素养,懂得教育规律,熟悉艺术课程标准,掌握校本艺术课程开发和学校美育研究与实践的基本方法;
3.善于沟通协调,具有从事学校美育、社会机构艺术教育和相关艺术产业工作的实践能力;
4.熟悉国家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的基本政策和法规,了解国内外艺术教育的发展趋势,了解艺术产业发展的基本动态,适应新时代学校美育、社会文化艺术发展的新需求;
5.掌握艺术教育及艺术学科必需的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新媒体技术获得相关信息的基本能力,掌握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艺术教学和实践活动的能力;
6.具有计算机及运用现代新媒体技术应用能力,初步掌握一门外语;
7.具备较强的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与时俱进创新素养,以及合作创新能力。
四、主干学科
教育学、艺术学
五、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属于本科层次,实行学分制。各门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取得该课程学分。
本专业考试计划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依据教育部办公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制定,必考课程14门(其中理论考试课程对应的实践课程不计入课程总门数),毕业总学分81学分。
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全部必考课程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以及其他实践环节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经考生申请,由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艺术教育专业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考生申请毕业时须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凡符合主考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可按规定向主考学校申请,经主考学校审核通过后授予学士学位。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点击查看新旧课程顶替对照表】
专业代码:040105 层次:本科 主考学校:广西艺术学院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属性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公共课 |
2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公共课 |
3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公共课 |
4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公共课 |
5 | 00729 | 键盘 | 8 | 专业课 |
6 | 13149 | 美育基础 | 6 | 专业课 |
7 | 13779 | 基本乐理 | 3 | 专业课 |
13780 | 基本乐理(实践) | 2 | 实践课 | |
8 | 13940 |
课程标准解读课程组模块(全日制义务教 育及普通高中音乐、艺术课程) |
4 | 专业课 |
13941 |
课程标准解读课程组模块(全日制义务教 育及普通高中音乐、艺术课程)(实践) |
4 | 实践课 | |
9 | 14569 | 艺术概论(教育) | 6 | 专业课 |
10 | 14705 | 中外音乐欣赏 | 6 | 专业课 |
11 | 14762 | 综合艺术课程与教学论 | 5 | 专业课 |
14763 | 综合艺术课程与教学论(实践) | 5 | 实践课 | |
12 | 13287 | 伴奏(实践) | 5 | 实践课 |
13 | 13727 | 合唱与指挥基础(实践) | 5 | 实践课 |
14 | 14218 | 声乐(实践) | 6 | 实践课 |
15 | 06999 | 毕业论文 | 0 | 毕业考核 |
七、主要课程说明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略)。
2.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略)。
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略)。
4.英语(专升本)(略)。
5.键盘
键盘是音乐教育专业的选修课程。通过对键盘器乐演奏理论知识及演奏技能系统、科学、严格地讲授与训练,使学生学习和了解现代科学技术与音乐艺术相结合的电声乐器——键盘,在学习键盘演奏技能中,学习和领悟音乐审美、演奏、教学方法等方面的知识,掌握键盘的基本演奏知识和演奏技能,培养学生从事中小学音乐教学的实际能力,以胜任基础教育和辅导中小学课外音乐活动需要。
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掌握键盘演奏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演奏技能以及基本的教学方法。并通过键盘演奏的基础教学与训练,要求学生熟练地操作和较准确地运用键盘的功能键钮,具有中级程度的键盘演奏技能和一定的音乐表现能力。在课程思政视角下,通过学习演奏中国民族音乐作品,包括广西本土民族音乐作品,导入中国文化、历史的学习,增强对本地区民族音乐文化的了解,深化学生对祖国各地区风土人情的认知,进而强化学生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6.美育基础
本课程是以马克思主义的审美理论和美学基本理论对大学生进行审美教育的综合教育类课程,它有着其他教育所无法替代的独特的功能和作用,其目的通过学习让学生树立正确、进步的审美观,培养高尚、健康的审美理想和审美情趣,发展对美的事物的感受力、鉴赏力、创造力,提高在审美欣赏活动和审美创造活动中陶冶情操、完善人格、进行自我教育的自觉性。从而实现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与综合素质不断提高的目标,为他们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奠定基础。
7.基本乐理
通过加强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学习和掌握,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认识我国丰富的文化遗产,同时在教学过程中融入思政教育内容,采用红歌的旋律素材进行节奏、调式调性的分析,从而更好地理解作品所体现的深刻内涵,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基本乐理(实践)
通过教学,使学生系统地掌握音、音高及十二律,音符及其时值划分,谱号、律吕与辅曾,节奏与节拍,音程与和弦,装饰音、演奏法记号及音乐术语,各种律制等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及其应用技能;系统地掌握大小调式及五声性调式的各种类型、辨明各种调式的方法、转调分析及移调方法等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及其应用技能,并能有效地运用于相关的专业课程学习。
8.课程标准解读课程组模块(全日制义务教育及普通高中音乐、艺术课程)、课程标准解读课程组模块(全日制义务教育及普通高中音乐、艺术课程)(实践)
目标:(1)理解并掌握教育教学和心理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能运用这些知识和理论分析、解决中学教育教学和中
小学生身心发展的实际问题;(2)理解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的规律,掌握德育原则和德育方法,具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品德教育活动的能力;(3)掌握中小学生学习心理发展的特点和规律,能指导学生进行有效的学习;(4)理解中小学生生理、心理的特性和差异性,掌握心理辅导的基本方法;(5)掌握班级日常管理的一般方法,了解学习环境、课外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知识,具有设计一般课外活动的能力;(6)掌握教师心理,促进教师成长。
9.艺术概论(教育)
《艺术概论》是艺术教育专业开设的一门学科基础必修课,以各门艺术的普遍规律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综合地研究考察人类社会的一切艺术现象,艺术的基本原理和概念范畴问题。本课程探索和揭示了各种艺术现象共有的普遍规律,通过对中西艺术史的介绍,可以使人从重要的艺术事件及变革中体会艺术发展的脉络,把握艺术发展的规律。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从理论上认识艺术的本质、特性及有关规律,了解并掌握艺术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熟悉主要艺术的基本知识,提高艺术鉴赏力与艺术修养,增强人文素质。通过对优秀作品的讲解,提高学生对艺术品的领会能力,拓展学生的审美空间,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从而更好地从事艺术教育相关工作。
10.中外音乐欣赏
通过课堂教学,使学生把握音乐鉴赏的理论、原则和方式方法,了解中外音乐艺术各种主要体裁形式,听赏其代表性作品,培养学生欣赏、理解、分析、联觉和思维的能力;使学生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学生获得情感的体验,在潜移默化中感受中外音乐艺术之美,陶冶人文情操,扩大专业视野,增强人文意识,提升“艺德”修养,并能将所学的音乐鉴赏知识运用于自己的专业课程学习,达到全面提高自身音乐素养之目的,为今后从事音乐教学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
11.综合艺术课程与教学论、综合艺术课程与教学论(实践)
目标:(1)了解教育理论的基本体系,理解教育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掌握教育实践的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初步形成运用教育理论分析、解决教育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学生现代教育观念的确立奠定理论基础,为学科教育学的学习提供理论支撑,为从事教育实践活动提供理论指导和技能准备;(2)了解教育、教育学的基本概念及其历史发展过程,掌握它们发展的基本规律和主要特征,明确现代教育发展的历史趋势;(3)掌握教育与社会、教育与人的发展之间的内在联系,能够运用其客观规律分析、研究教育发展中的现象和问题;(4)了解教育目的、学校教育制度的概念,掌握确立教育目的、制定学校教育制度的基本规律;(5)掌握课程、教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了解中小学常用的教学方法,懂得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及教学目标、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模式、教学评价的基本知识,为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工作提供理论上的指导。
12.伴奏(实践)
本课程的教与学,要求教师在课堂上,首先要求学生明确钢琴演奏基本功的主导地位。音阶、琶音、属七和弦琶音、属九和弦琶音、古典-浪漫主义时期的练习曲等基本功必不可少。其次,教授学生们掌握“歌曲创作背景的分析,音准、节奏及语言的校对,演唱方法和音乐术语的把握,声乐与钢琴之间的平衡与配合。”等伴奏理论技术;同时,使学生们在实践练习中,具备“视谱即奏、二度创编、移调、简谱即兴伴奏”等能力。再者,结合声乐舞台表演,创造舞台机遇,提高舞台实践能力。最后,通过自身的学习总结钢琴声乐伴奏的基本教学步骤,能用语言准确地表述各种基本技术的伴奏要领。使未来从事基础音乐教育工作的学生,成为既掌握钢琴伴奏基础知识,又具备一定钢琴伴奏教学能力的音乐教师。
13.合唱与指挥基础(实践)
本课程为在党的教育方针指导下,面向音乐教育专业学生开设的课程。通过教学与实践,使学生掌握合唱指挥的基本知识与技巧。为今后从事校园合唱组织与训练的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任务:让学生了解合唱的发展历史,树立正确的合唱理念和训练方法,初步掌握合唱种类、合唱队形、各种拍子的指挥图式及预备拍、起拍、收拍等基础知识与训练技巧;初步掌握演唱、指挥两声部、三声部及四声部合唱歌曲的能力。通过课外艺术实践,培养、提高学生的排练和演出的实际操作能力。
14.声乐(实践)
本课程在党的教育方针指导下进行教学,为面向音乐教育专业学生开设的课程。作为未来的中小学音乐教师,在声乐课堂中不断提高自身演唱能力同时,如何培养一副“好耳朵”是高师学生重要的任务。在声乐课程第一学期的学习中,需建立正确的声音概念,掌握科学发声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并了解科学的发声状态与相关发声器官之间密切的联系及表现,为今后的演唱及中小学歌唱课堂教学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
15.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属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必修课程。毕业论文的选题、开题、格式、答辩和成绩核定等,按照主考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实践性环节学习及毕业考核要求
1.实践课程学习考核内容和要求,由主考学校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主考学校负责组织实践考核和成绩评定。
2.凡包含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的课程,考生须取得两个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门课程学分。
3.考生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须按照主考学校的要求撰写毕业论文并答辩。
九、其它说明
笔试课程使用教材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当次考试公布的信息为准,实践课程使用教材以主考学校当次考核公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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