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自考资讯 > 专业计划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本科)专业计划

2018-11-22 18:09 100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本科)专业计划

主考学校:宁波大学   专业代码:030101K

点击进入选课中心购课>>

课程类型

序号

课程代码

课 程 名 称

学 分

是否有助学

公共基础课程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有助学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有助学

3

00015

英语(二)

14

有助学

核心课程

4

00249

国际私法

4

有助学

5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有助学

6

00230

合同法  

5

有助学

7

00227

公司法

4

有助学

8

00167

劳动法

4

有助学

9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有助学

10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有助学

11

21005

法律本科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无需助学

选修课程

12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有助学

13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有助学

14

00263

外国法制史

4

有助学

15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

16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

17

05678

金融法

4

有助学

18

00233

税法

3

——

19

00257

票据法

3

有助学

20

00258

保险法

3

——

21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

22

00169

房地产法

3

——

总计学分

65

说明:

1.“00015英语(二)”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笔试。考生可不考“英语(二)”,但须在其他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中选考不低于14学分的若干专业课程。申请学位者,须取得PETS三级或以上笔试合格成绩,不考“英语(二)”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2.选修课程,可在推荐选修课程中选考,也可在我省现行开考所有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中选考与本专业核心课程不同的课程,课程门数不少于4门,学分不低于14学分。不得跨专业选修实践课。

3.“00229证据法学”、“00224律师执业概论”、“00993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三门课程合格成绩可在选修课中顶替相应学分。

本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宁波大学。2020年上半年及以前已报考了上述专业的老考生,在2023年6月30日前,仍可按原主考院校申请毕业,

统考服务专区
统考报名 成绩查询 考试安排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平台
咨询电话:4008135555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文字和影音材料,未经协议授权严禁采用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平台
京ICP备2024065123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473号

浙江网络助学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