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自学考试课程学业综合评价体系,是进一步完善自学考试教育制度,探索自考人才培养新模式,促进我省自学考试助学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新举措。根据全国考办文件精神和我省实际,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决定与正保远程教育集团旗下“自考365网校”合作建设并开通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平台(简称“网络助学平台”)。“网络助学平台”将向我省考生提供优质网络教育资源、开展网络助学,并在此基础上开展课程学业综合评价试点工作。
平台建设初期,先在全省社会考生和开展中职、高职衔接试点的学校中进行试点(试点学校及报名点名单),根据试点情况,逐步向自考全日制助学院校推广。凡是取得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或者准备报考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均可参加。
浙教试院[2010]46号文件
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考期 |
04729 | 大学语文 | 4 | 2018年04月、2018年10月 |
04729 |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 5 | 2018年04月、2018年10月 |
04729 | 高等数学(一) | 6 | 2018年04月、2018年10月 |
04729 | 大学语文 | 4 | 2018年04月、2018年10月 |
04729 |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 5 | 2018年04月、2018年10月 |
04729 | 高等数学(一) | 6 | 2018年04月、2018年10月 |
课程学业综合评价由网上学习(包括网络助学平台提供的网上课件学习、网上作业、互动答疑等服务)和综合测验(网上过程性考试)两部分内容构成。
(一)网上学习
网上学习占课程学业综合评价考核总成绩的70%,分三个部分:
1、学习时间(20%):由考生登录学习次数和实际学习时间组成;
2、知识点测验与阶段测验(40%):考生在学习过程中完成知识点测验与阶段测验,根据测验情况进行考核;
3、网上班级活动(10%):考生参加网络班级的交流与答疑活动,以参与率与成果大小两种因素对考生进行考核;
(二)综合测验(网上过程性考试)
综合测验:综合测验占课程学业综合评价考核总成绩的30%,其目的为系统全面检验考生学习成果。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抽取2套试题答题,取最高分计入该环节的总成绩。
考生通过网络助学平台完成的“网上学习”、“综合测验”所得分数按30%和同课程统考笔试成绩按70%比例合成考生该课程的终结性成绩,即:课程终结性成绩=(网上学习成绩+综合测验成绩)×30%+统考笔试成绩×70%。
网络助学课程的“有效期”为考生所选考期对应的笔试考试结束当日24点。在有效期内,考生可在任意时间登录学习,课程内容可以反复观看。
根据“浙教试院[2010]46号文件”规定,课程学业综合评价费用由网上学习和综合测验(过程性考试)两部分费用构成,具体规定如下:
网上学习:该部分的费用为100元/门,考生可通过“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平台”注册报名,通过邮局汇款、银行转账、在线支付等方式支付网上学习学费,24小时报考咨询电话4008135555。
综合测验:又称“过程性考试”,该部分的费用为48元/门,考生(含:集体考生及社会考生)在报考所在地考点参加综合测验考试(需到现场上机考试,考点名单及联系方式)、并在综合测验前按考点要求缴纳该费用。(注:1、此费用仅为综合测验费用,不含自考报名费、教材费等其他费用。2、综合测验一般安排在自考国家统一考试考前举行。)
综上所述,考生参加浙江省自考课程学业综合评价,每门需分别缴纳100元的网上学习费用和48元的综合测验费用,共需缴纳148元/门。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