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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工作和财务管理专业主考学校

2022-09-14 09:08:19   文章来源: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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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考试院,各主考院校:

根据学校申请,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工作、财务管理专业面向社会开考主考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3年起,华侨大学不再担任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工作(本科,专业代码:030302)专业的面向社会开考主考学校,调整为由集美大学担任主考学校;集美大学不再担任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财务管理(本科,专业代码:120204)专业的面向社会开考主考学校,调整为由福建师范大学担任主考学校。

二、从2023年起,华侨大学不再安排社会工作专业的实践环节考核,由集美大学安排相应的实践环节考核;集美大学不再安排财务管理专业的实践环节考核,由福建师范大学安排相应的实践环节考核。

三、上述专业原主考学校已在籍考生的全部课程成绩(含实践课程成绩),均转入调整后的主考学校。已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合格成绩(含实践课程成绩)的考生,由调整后的主考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署印颁发毕业证书。请各主考学校及时将相关事项通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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