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升本)专业计划(2023年版)
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2023年版)》知悉,福建省预计2024年开考新发布的2023年版专业计划,其中,福建自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升本)专业计划(2023年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它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培养目标是把学生培养成具有良好的数学基础和人文社科素养,掌握计算机、网络与信息系统相关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工程实践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工程技术、行政管理等岗位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设计、开发、维护、管理与应用等方面工作的计算机技术应用型人才。
二、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层次。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注重考核应考者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基础知识的程度,以及应用计算机基础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培养规格与全日制普通高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水平相一致,专业课程的设置突出培养考生对所学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全部考试课程14门,总学分为72学分。凡取得本专业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毕业论文答辩达到规定要求者,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按照主考学校有关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可申请学士学位。
三、培养目标与培养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工程技术、行政管理等岗位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设计、开发、维护、管理与应用等方面工作的计算机技术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掌握数学和人文社科基础知识,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设计、开发、维护、管理和应用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和计算思维素养。主要包括:
1.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典型方法和技术;
2.理解计算学科的基本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熟悉常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发工具环境,具有较好的计算机程序理解能力和设计能力;
3.具备综合运用所掌握的知识、方法、技术和工具解决计算机相关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
4.掌握计算机信息系统设计、开发、维护和管理技术,具有一定的工程意识,能够满足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发和应用岗位的工作需求;
5.了解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的发展动态、应用前景和行业需求;
6.熟悉国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领域的基本政策和法规;
7.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专业名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专业代码:080901
层次:专升本
主考院校:集美大学
序号 |
课程 类别 |
课程 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考试 方式 |
衔接 属性 |
旧计划 课程代 码 |
旧计划课程名称 |
1 | 必设1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笔试 | 公共基础 | 00015 | 英语(二) |
2 | 必设1 | 00023 | 高等数学(工本) | 10 | 笔试 | 公共基础 | 00023 | 高等数学(工本) |
3 | 必设1 | 02324 | 离散数学 | 4 | 笔试 | 公共基础 | 02324 | 离散数学 |
4 | 必设1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笔试 | 公共基础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5 | 必设1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笔试 | 公共基础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6 |
必设2 |
13180 |
操作系统 |
4 |
笔试 |
公共基础 |
2326 | 操作系统 |
2327 | 操作系统(实践) | |||||||
7 |
必设2 | 13003 | 数据结构与算法 | 4 | 笔试 | 专业核心 | 02331 | 数据结构 |
必设2 | 13004 | 数据结构与算法(实践) | 2 | 实践 | 专业核心 | 04734 | 数据结构(实践) | |
8 |
必设2 | 13013 |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 4 | 笔试 | 专业核心 | 04737 | C++程序设计 |
必设2 | 13014 |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实践) | 2 | 实践 | 专业核心 | 04738 | C++程序设计(实践) | |
9 | 必设2 | 13015 | 计算机系统原理 | 4 | 笔试 | 专业核心 | 02325 | 计算机系统结构 |
10 | 选设 | 13005 | 软件工程 | 3 | 笔试 | 专业核心 | 02333 | 软件工程 |
选设 | 13006 | 软件工程(实践) | 2 | 实践 | 专业核心 | 02334 | 软件工程(实践) | |
11 |
选设 |
13009 |
数据库原理与技术 |
4 |
笔试 |
专业核心 |
04735 | 数据库系统原理 |
04736 | 数据库系统原理(实践) | |||||||
12 | 选设 | 13011 |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 | 6 | 笔试 | 公共基础 | 02197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二) |
13 |
选设 |
02325 |
计算机系统结构 |
4 |
笔试 |
公共基础 |
04747 |
Java语言程序设计 (一) |
04748 |
Java语言程序设计 (一)(实践) |
|||||||
14 | 选设 | 13017 | 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 | 6 | 笔试 | 专业核心 | 04741 | 计算机网络原理 |
必设3 | 11689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毕业论文 | 论文答辩 | 专业核心 | 10348 | 计算机及应用毕业论文 | ||
备注 |
1.本专业考试课程14门,总学分72学分。 2.旧计划已通过课程“操作系统(02326)”可以顶替新计划“操作系统(13180)”,仅通过“操作系统(实践)(02327)”课程的,则无效。 3.旧计划已通过课程“数据库系统原理(04735)”可以顶替新计划“数据库原理与技术(13180)”,仅通过“数据库系统原理(实践)(04736)”课程的,则无效。 4.旧计划已通过课程“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04747)”可以顶替新计划“计算机系统结构(02325)”,仅通过“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实践)(04748)”课程的,则无效。 5.课程“英语(专升本)”(7学分)可以用两门“笔试”课程学分顶替,要求达到7学分及以上。 6.课程“高等数学(工本)”(10学分)可以用三门“笔试”课程学分顶替,要求达到10学分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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