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北京市自学考试办理毕业手续的通知
2017年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工作即将进行,现将考生办理毕业手续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为2017年12月9日12时-13日12时。本期毕业申报工作实行网上办理,网址为:zikao.bjeea.cn(北京自考首页),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和报考密码登录“个人中心”,在“业务办理”中选择“2017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报”进行申报。
二、考生在网上申报完成后,由系统自动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考生不需要再到区考办现场初审;未能通过系统自动审核的考生,按照网上申报凭单的要求,带齐材料于规定时间、地点,现场提交毕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鉴于部分考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初审,若此类考生无身份证信息升位、无补录成绩等情况,可允许他人为其代办,代办中出现的问题由考生自己承担。初审通过后缴费,缴费采取网上缴费形式,缴费时间为12月9日12时至15日12时。考生申报毕业需缴纳审定费用10元/人次。
三、复审无需考生参与,复审结果在2018年1月10日左右发布。申报系统中设置了“申报状态”一览页面,建议考生在“申报状态”栏关注审核状态。
四、前置学历
1.凡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其前置学历(含本科结业)都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查验(或认证)后提交,未提交有效前置学历信息的,视为不具备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申报条件。学历查询(或认证)及前置学历提交方式的说明,见本网站“2017年下半年毕业申报、毕业论文申报中的热点问题解答”。
2.根据相关规定,毕业证书须在学历注册成功后方可颁发。因前置学历信息不完整导致注册不成功的考生,其毕业证书缓发。考生应到前置学历颁发地提供相应材料补齐信息,至学历注册通过后方可颁发证书。如更终无法注册成功,则取消毕业资格。
五、关于本次毕业申报中的热点问题,请考生认真阅读本网站信息发布台“2017年下半年毕业申报、毕业论文申报中的热点问题解答”。
六、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不得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照片等基本信息。一代身份证件号未自然升位的考生,可在毕业申报时在系统中进行升位,即15位升为18位(出生年度前加‘19’,末位加校验位),并在毕业初审时凭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区自考办进行审核。不属于身份证自然升位的考生,均不予变更基本信息。
七、本次自学考试毕业申报专业的课程及替代关系按公布计划执行,对于年龄超过50周岁(含)的考生,可适当放宽其旧课程使用时限。
八、申报过程中,对计算机系统未能提取到成绩的课程,考生要根据成绩单如实补录成绩和考试时间,并在现场初审时提交成绩单。具体补录方法见“2017年下半年毕业申报、毕业论文申报中的热点问题解答”第六条。
九、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办毕业手续,当期不予补办,可参加下一期的申办,毕业时间亦随下期。
十、非学历证书申办:
中英合作商务管理和金融管理专业(基础段)、(管理段)证书在各区自考办申办,证书也在各区领取,证书领取时间为2018年7月下期毕业证书发放期间。证书申办详细规定见附件2.
十一、申报连锁经营管理(专科)和网络传媒设计(专科)毕业的考生,证书领取方式见附件1.
十二、咨询渠道:
申报期间考生可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咨询。“网上留言反馈”和“微信答疑”两个网络咨询渠道均有专人负责,为考生提供及时有效的回复。业务高峰期咨询电话经常长时间占线,现场咨询也会有长时间排队现象,建议考生优先选择网络咨询渠道,有疑难问题再进行电话或者现场咨询。
1、网上留言反馈
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自学考试”→“留言反馈”,进行留言。
2、微信答疑
微信关注自考公众号“北京自考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留言。
3、人工咨询电话:各区考办人工咨询电话,010-82837415,010-82837416.
4、现场咨询:考生有疑难问题可到所在区考办或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大厅现场咨询。
咨询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节假日除外。
附件:
- 历年试题
- 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