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办理通知
2018年上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工作即将进行,现将考生办理毕业手续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为2018年6月9日12时-13日12时。本期毕业申报工作实行网上办理,网址为:zikao.bjeea.cn(北京自考首页),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和报考密码登录“个人中心”,在“业务办理”中选择“2018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报”进行申报。本期毕业不再收取毕业审定费用。
二、考生在网上申报完成后,由系统自动进行初审。系统初审通过的考生不需要再到区考办现场初审;未能通过系统自动初审的考生,按照网上申报凭单的要求,带齐材料于规定时间、地点,现场提交毕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鉴于部分考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初审,若此类考生无身份证信息升位、无补录成绩等情况,可允许他人为其代办,代办中出现的问题由考生自己承担。
三、初审通过的考生即进入复审流程,复审无需考生参与。复审结果在7月10日左右发布。申报系统中设置了“申报状态”一览页面,建议考生在“申报状态”栏关注审核状态。
四、前置学历
1.凡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其前置学历(含本科结业)都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查验(或认证)后提交,未提交有效前置学历信息的,视为不具备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申报条件。学历查询(或认证)及前置学历提交方式的说明,见本网站“2018年上半年毕业申报、毕业论文申报中的热点问题解答”中“前置学历要求”一节中的说明。
2.根据相关规定,毕业证书须在学历注册成功后方可颁发。因前置学历信息不完整导致注册不成功的考生,其毕业证书缓发。考生应到前置学历颁发地提供相应材料补齐信息,至学历注册通过后方可颁发证书。如更终无法注册成功,则取消毕业资格。
五、专业名称、代码调整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北京教育考试院文件规定,本期毕业中,对部分本科专业名称和代码进行调整(见附件1)。具体执行方式为:考生申办相关专业毕业时,仍使用原专业名称及代码,通过审核后,按新的专业名称授予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及学信网上的专业名称均为新专业名称。附件1中未提到的本科层次专业及全部专科专业仍使用现行专业名称、代码。
特别说明:按照教育部专业规范精神,自考部分本科专业名称由原本科、独立本科统一调整为专升本,毕业证书打印启用调整后的新专业名称,但专业层次栏目仍然为“本科”,非“专升本”。如:原法律(独立本科段)专业,规范调整后的专业名称为法学(专升本),毕业证书内容为,专业:法学,层次:本科。
六、关于本次毕业申报中的热点问题,请考生认真阅读本网站“2018年上半年毕业申报、毕业论文申报中的热点问题解答”。
七、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不得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照片等基本信息。一代身份证件号未自然升位的考生,可在毕业申报时在系统中进行升位,即15位升为18位(出生年度前加‘19’,末位加校验位),并在毕业初审时凭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区自考办进行审核。不属于身份证自然升位的考生,均不予变更基本信息。
八、本次自学考试毕业申报专业的课程及替代关系按公布计划执行,对于年龄超过50周岁(含)的考生,可适当放宽其旧课程使用时限。
九、申报过程中,对计算机系统未能提取到成绩的课程,考生要根据成绩单如实补录成绩和考试时间,并在现场初审时提交成绩单。具体补录方法见“2018年上半年毕业申报、毕业论文申报中的热点问题解答”中“补录课程”一节的说明。
十、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办毕业手续,当期不予补办,可参加下一期的申办,毕业时间亦随下期。
十一、非学历证书申办:
中英合作商务管理和金融管理证书(基础段/管理段)在各区自考办申办,证书也在各区领取,证书领取时间为2019年1月下期毕业证书发放期间。证书申办详细规定见附件3.
十二、申报连锁经营管理(专科)和网络传媒设计(专科)毕业的考生,证书领取方式见附件2.
十三、咨询渠道:
1、网上留言反馈
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自学考试”→“留言反馈”,进行留言。
2、微信答疑
微信关注自考公众号“北京自考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留言。
3、咨询电话:市自考办:82837100转接自考(原82837416不再使用);区自考办:/html/selfstudy/gqzb/2017/0927/68201.html
4、现场咨询:市自考办: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大厅,6月11-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连续接待;区自考办:各区自考办办公地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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