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述康有为晚年对于近代中国宪政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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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述康有为晚年对于近代中国宪政问题的思考。
【正确答案】
康有为晚年对近代中国宪政问题的思考和主张集中体现在他1913年所作的《拟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中。(1 分)
(1)康有为心目中理想的宪政体制是“虚君共和”,即国家虽有君主,却保有共和实质。(2分)康有为认为“虚君共和”可以防止因为政权转移而出现动荡,因此比“民主共和”更适合当时的中国。(2 分)
(2)康有为在所拟宪草中,将政府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大块,康氏宪草的特色在于更重行政,赋予总统极大权力,突出行政权的重要性。(2 分)为制约行政权,康有为主张设立国民大议会和国询院,国民大议会为国家更高权力机关,国询院是议会闭会期间制约总统权力的机构。(2 分)
(3)康氏宪草中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设计主要体现在司法长官的人选和行政裁判这两点上。司法长官与总统同进退,司法长官由副总统兼任。行政裁判由独立的行政审判衙门即都察院负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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