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自考试题:试述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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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①对当事人的后果。经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均为自始无效,自违法结合之时起便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2 分)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基于婚姻效力而发生的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不适用《婚姻法》有关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各项规定。(2 分)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在同居期间所得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1分)人民法院有关财产的判决,应依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1分)因重婚而导致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上依法保护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1 分)
②对子女的后果。父母的婚姻无效或被撤销,以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为依据,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则是以相互间的血缘联系为依据。(2 分)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当事人与其所生子女的关系,不受父母的婚姻无效或被撇销的影响。(1分)我国《婚姻法》中有关父母子女间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同样适用于无效或被撤销婚姻中出生的子女。(1 分)在抚养、教育、保护、赡养、监护、代理、继承、送养等问题上,这些子女与父母的法律关系,同合法婚姻中出生的子女毫无区别。(2 分)《婚姻法》有关离婚后子女抚养教育的规定,亦可适用于婚姻被宣告无效或撤销后的父母子女关系。(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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