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浙江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相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浙江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浙大发继教〔2007〕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浙江大学自学考试实际,现将2024年浙江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并达到下述条件的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1.2023年6月或2023年12月毕业;
2.本科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平均成绩70分及以上;
本科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成绩以“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上所列的相应内容为准,毕业论文(设计)作一门课程,成绩以免考计和等级计的课程不计入平均成绩;
3.毕业论文成绩良好(75分)及以上;
4.学位外语申请条件:
(1)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第二外语单科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
(2)国际贸易专业:国际商务英语(或经贸知识英语)单科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
(3)其他专业:自学考试本科毕业前五年内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以上(含三级)笔试成绩合格者(60分及以上),或自学考试本科毕业前五年内英语(二)成绩60分及以上。
二、提供材料
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位申请表(一式二份,详见附件1);
3.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或由管理本人档案的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英语(二)成绩证明单或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语言文学和国际贸易专业除外);
英语(二)成绩证明单(浙江省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一网通办”、浙江教育考试院网“最多跑一次”栏申请办理;
6.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背面写上专业、姓名),电子照片(要求详见附件2);
7.申请人进校信息表(详见附件3)。
学位申请人请于2024年3月8日-15日将电子照片和申请人进校信息表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ces2@zju.edu.cn。
三、申请时间、地点
1.申请时间:2024年3月28日、29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2.申请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行政楼(图书信息C楼)10楼(详见附件4);
3.进校事宜:按时完成附件3信息填报的学位申请人,可于2024年3月28日、29日凭支付宝“浙大通”小程序中的进校码或身份证通过人行闸机进校(车辆不可进校);
4.联系电话:0571-88981102、88981104(汤老师、章老师)。
四、学位审定费
根据《浙价费(2006)13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学位审定费为70元/人。
五、学位评定及证书领取时间
学位评定时间一般为2024年6月,学位授予名单和学位证书领取时间将于2024年7月上旬在浙江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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