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考经济法概论考试大纲经济法价值论
第三章 经济法价值论
学习目的与要求
经济法的价值论,涉及经济法的价值、宗旨、原则等价值层面的理论,集中地体现着经济法的精神本质。通过本章的学习,应当了解价值论的各个部分之间的内在关联,理解经济法的价值、宗旨和原则的确立过程和基本内涵,掌握经济法的价值、宗旨和原则的分类及其相互关系。
课程内容
第一节 经济法的价值
(一)经济法价值的分类
经济法的价值,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内在的客观功用价值”;另一类是“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
(二)对两类不同层面价值的解析
对于两类不同层面价值的研究,可以形成一种内部与外部相结合,主观与客观相统一,功用与评判相联系的“二元价值论”。
(三)经济法的价值体系
经济法的价值体系体现为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所构成的“二元结构”。
第二节 经济法的宗旨
(一)经济法宗旨的基本位阶
经济法的宗旨,是经济法的调整所欲实现的目标,是经济法调整应当遵循的总体上的、根本性的意旨。
(二)宗旨的确立标准和方法
经济法的宗旨的确立标准主要包括独特性标准、普遍性标准、包容性标准。
其确立方法主要包括矛盾分析的方法、系统分析的方法,语义分析的方法等。
(三)宗旨的提炼与检验
经济法的宗旨,既包括经济目标,也包括社会目标。可以用上述的确立标准进行检验。
(四)经济法宗旨中的几个重要目标
主要是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目标,保障社会公益和基本人权的目标,以及经济法宗旨中的更高目标。
(五)掌握经济法宗旨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有利于深化价值论的研究,提高经济法理论的自足性。对于经济法的立法和法律实施,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三节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一)基本原则的确立标准
确立基本原则需要有三个基本的标准,即“高度标准”、“普遍标准”和“特色标准”。
(二)基本原则的具体确立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三项,即调制法定原则、调制适度原则和调制绩效原则。
(三)基本原则的简要解析
调制法定是调制适度和调制绩效的基础,调制适度在一定意义上是对“调制法定”的展开,是调制绩效得以实现的手段。
考核知识点
(一)经济法的价值
(二)经济法的宗旨
(三)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考核要求
(一)经济法的价值
领会:经济法价值的分类
(二)经济法的宗旨
识记:经济法宗旨的定义
领会:1.经济法宗旨的确立标准
2.经济法宗旨的确立方法
3.经济法宗旨的提炼
4.经济法宗旨中的重要目标
应用:掌握经济法宗旨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三)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识记: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领会: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确立标准
应用:经济法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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