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考点: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什么是哲学上的矛盾?
矛盾是指事物内部两方面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也就是事物内部两方面之间既相互排斥又相互联系的关系。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含义及辨证关系
矛盾具有两种基本属性,即同一性和斗争性。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性质。它包括两方面的含义。
第一,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矛盾的一方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作为自己存在的条件,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第二,矛盾双方相互贯通。两种情形:其一是矛盾双方的相互渗透或相互包含。其二是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的趋势,即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的趋势。例如,福与祸、安与危、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性质。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结的。
首先,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相反的基本属性,它们在矛盾运动中所处的地位是不同的。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
矛盾同一性的相对性是指它的条件性。只有在一定条件下,矛盾双方才能相互依存,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保持事物质的稳定性;也只有在一定条件下,矛盾双方才能相互转化。
矛盾斗争性的绝对性是指它的无条件性。
其次,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又是相互联结、不可分离的。
一方面,同一性不能脱离斗争性而存在,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
另一方面,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没有同一性也没有斗争性。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的关系,要求我们在分析和处理矛盾时,必须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在同一中把握对立。社会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一方面要学习西方的先进成果,否则不利于社会主义的发展;另一方面我们要警惕资本主义的干扰和挑战,否则社会主义制度就无法坚持。在新的形势下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的对立统一关系问题,已成为中国改革开放实践中必须解决的一个新课题。
2、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是事物的内部矛盾。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都起着重要作用。
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使事物保持相对稳定性,为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提供必要的前提。
第二,矛盾双方互相从对方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矛盾双方是相互渗透的,矛盾双方各自从对方吸收和利用有利于自身的因素,促进自身的发展。
第三,矛盾的同一性规定着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
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在事物量变过程中,斗争推动着矛盾双方的力量对比和相互关系发生变化,为质变做准备。
第二,在事物质变过程中,斗争突破事物存在的限度,促成矛盾的转化,实现事物的质变。
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都有重要作用,但都不能孤立地起作用,只有二者结合在一起才能成为事物发展的动力。
内因就是事物的内部矛盾。外因是一事物与他事物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即外部矛盾。内因和外因的关系是:第一,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是第一位的原因。第二,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是第二位的原因。第三,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发展的内因和外因辩证关系的原理,是我们党制定和执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以及对外开放方针的重要理论基础。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首先依靠本国人民,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繁荣昌盛的社会主义强国。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对外开放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基本国策。我国的对外开放是以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为基础的。我们必须从我国的实际出发,积极地借鉴和吸收世界各国一切文明成果,为我所用,增强我国自力更生的能力,加快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的始终。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矛盾的普遍性原理,要求我们必须树立矛盾观点,无论任何时候,对任何事物,都要敢于承认矛盾,正确分析矛盾,并采取恰当的方法去解决矛盾,从而推动事物的发展;要坚持矛盾分析的方法,从矛盾的两个方面看问题,即坚持“两点论”,全面地看问题,反对形而上学“一点论”,防止片面地看问题。
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的特殊性有三种形式:其一,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其二,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其三,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矛盾的特殊性原理的方法论意义。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就是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方面,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是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另一方面,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是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不同的矛盾只能用不同的方法解决,因此,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是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的关系,它们是辩证统一的。
第一,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是互相联结的。一方面,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一般只能在个别中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另一方面,特殊性中包含着普遍性,特殊性与普遍性相联系而存在。
第二,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互相区别的。
第三,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矛盾问题的精髓。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在普遍原理的指导下,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通过对具体问题的分析和解决,补充和丰富普遍原理。这一原理对我们有重要意义。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
4、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
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是矛盾特殊性的重要表现。它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一种是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不平衡;另一种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不平衡。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关系是:首先,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一方面,主要矛盾规定和影响着次要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主要矛盾解决得好,次要矛盾就可以比较顺利地得到解决。另一方面,次要矛盾对主要矛盾有制约作用,次要矛盾解决得如何,反过来影响主要矛盾的解决。其次,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地位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们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关系的原理,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现在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为了解决我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我们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才能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才能为其他各种社会矛盾的解决创造有利的条件。我们在集中力量抓经济建设的同时,还必须注意解决好其他社会矛盾,坚持一系列“两手抓”的方针,一手抓物质文明建设,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犯罪;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民主法制;等等。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论述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及意义
矛盾双方的力量也是不平衡的,其中居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的方面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方面是矛盾的次要方面。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关系是:首先,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是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一方面,矛盾的主要方面支配次要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另一方面,矛盾的次要方面也制约和影响矛盾的主要方面。其次,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地位不是固定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我们在分析问题时,特别是分析形势时,要分清主流和支流,抓住主流,正确认识事物的性质,同时也不能忽视支流,并且注意主流和支流的互相转化。
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及意义
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坚持两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不忽略次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不忽略矛盾的次要方面。如果只看到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忽略了次要矛盾和矛盾的次要方面,就会陷入片面性而犯“一点论”的错误。坚持重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要着重地抓住主要矛盾;在研究某一矛盾时,要着重地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如果主次不分,不抓重点,在实践中平均使用力量,就会导致形而上学的“均衡论”。两点论和重点论是互相包含、内在统一的。就是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全面,又要善于抓重点。我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一系列“两手抓”的方针,认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形势要分清主流和支流,既要抓住主流、坚定信心,又不忽略支流,都是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统一的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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