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合理调整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结构,根据《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管理办法(暂行)》(津考委高发〔2005〕5号)的规定,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决定停考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等13个专业、对物流管理等18个专业主考学校进行变更(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对于停考的13个专业,其中已于2018年以前停止新生报名的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等4个专业,2019年起停止办理毕业证;机电一体化工程等9个专业,自2018年10月考试报名起,不再接收新考生,2021年下半年起不再安排考试并停止办理毕业证,专业转考方案另行通知。
对于物流管理等变更主考校的18个专业,自2018年10月考试报名起,首次报考的考生将不能选择天津大学为主考学校,可选择现主考学校参加自学考试。此前已选择天津大学为主考学校的考生,根据有关规定,2024年前天津大学将继续履行实践考核、毕业审核等主考学校职责,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仍颁发由天津考委盖章、天津大学副署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仍可按规定申请学士学位。上述18个专业只变更主考学校,各专业考试计划及2018年课程考试安排均不变。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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