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下半年天津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须知
一、申请时间
2019年12月17日(周二)12:00至12月19日(周四)17:00,逾期不再办理。
二、申请方式
申请毕业的考生登录“招考资讯网”()点击进入自学考试考生报考系统——申请箱——毕业申请栏目中申请毕业。
三、申请条件
1.申请毕业考生所学专业考试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包括:市内并档课程成绩、跨省市转档成绩、课程免考等成绩)全部合格。
2.申请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四、办理流程
1. 申请毕业的考生需登录“招考资讯网”()点击进入自学考试考生报考系统——档案箱——个人档案,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如信息有误须及时修改(具体修改办法见“准考证打印及个人信息修改申请使用说明”)。使用说明链接:(http:///column_html/zxks/20191008152339.html)修改完成并提交后,考生须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考区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2. 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在网上毕业申请操作成功后,于2019年12月17日(周二)12:00至12月19日(周四)17:00到所属区自考办核验上交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与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须提前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证书认证,认证成功后提供“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注:逾期不予办理)。
3.毕业申请成功并通过审核后,考生可于2020年2月17日(周一)到所属区自考办领取毕业证书,同时市自考办将对在网上申请本次毕业证书邮寄业务的考生开始邮寄工作。
五、办理成绩转并档、免考
1.毕业前申请办理单科成绩市内并档的考生,须在2019年11月29日(周五)12:00—12月5日(周四)17:00在网上进行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2.毕业前申请办理外省单科成绩转档的考生,须在2019年11月29日(周五)12:00—12月5日(周四)17:00在网上进行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3.毕业前申请办理单科成绩免考的考生,须在2019年11月29日(周五)12:00—12月5日(周四)17:00在网上进行申请,申请成功后到所属区自考办核验上交免考材料,逾期不予办理(材料包括:相关证书、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并在证书复印件空白处写明考生姓名,自学考试准考证号和专业代码等内容)。
六、自学考试合作开考专业考生毕业办理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网上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2. 专业计划中所涉及的证书课程均须在2019年11月29日(周五)12:00—12月5日(周四)17:00上网申请办理免考手续(注:逾期不予办理),网上申请成功后到所属区自考办上交相关材料进行核验(包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在证书复印件空白处写明考生姓名,自学考试准考证号和专业代码等)。逾期和没有上交相关材料的考生,均视为手续不全,本次不能办理毕业。
3.办理免考后的证书课程成绩电子档案中均显示为“合格”。
七、办理毕业手续时的几点提示
1.申请自考本科毕业证的考生,要提供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要提前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证书认证,通过认证的,提供“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的复印件。
4.根据“津价费(2001)244号”文件规定,申请毕业的考生须在网上缴纳考试成绩复查费56元。
5.考生领取毕业证后,须将“考生毕业审批登记表”交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6.毕业审核工作结束后,天津市自考办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上传毕业生数据。考生或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查询。
九、办理毕业证书期间市自考办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23769300
- 历年试题
- 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