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和考籍更改申请的通告
我省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和考籍更改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课程免试
课程免试是指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规则(附件1),用考生已考试合格的课程,免试需要考试的自学考试相关课程。
(一)申请时间
2023年9月4日至7日。
(二)申请流程
考生本人登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https://zk.sceea.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提交申请数据并缴纳免试审定费8元/科(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完成后部分免试类型还须向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邮箱(附件2)或院校邮箱(邮箱地址详见院校相关公告)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申请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未按要求完成免试申请流程中任意一项均视为申请不成功。
(三)申请材料(邮件发送电子材料)
根据免试类型和相关规则,要求“其它学历证书”“非学历证书”两个免试类型提交申请材料,其它类型无需提交材料;
2016年以前在其它省(区、市)办理了考籍档案(纸质档案)转移至我省,需要在我省使用档案中课程的考生,应在信息系统中选择“外省自考准考证”类型提交课程免试申请,并向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的邮箱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无需办理省际转考业务;
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具体如下,材料统一以“准考证号_姓名_材料名称”格式命名、以jpg格式提交,文件包命名为“准考证号_姓名_23.2次课程免试”,每项之间用“_”分隔。
1.其它学历证书免试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附件3);
(2)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3上);
(3)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原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
(5)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学籍档案(成绩单),并标识出用于免试的课程;
(6)学历证书上的基本信息与申请免试自学考试准考证号下的考籍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考生,还需提交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
2.非学历证书免试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附件3);
(2)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3上);
(3)非学历证书原件;
(4)《合格证书》或《笔试成绩报告单》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的查验证明;
(5)非学历证书上的基本信息与申请免试自学考试准考证号下的考籍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考生,还需提交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
3.外省自考准考证免试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附件3);
(2)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3上);
(3)转考介绍信原件。
(四)特别注意
1.考生提交申请前,须知晓《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规则》要求,检查课程免试申请的相关内容,确保信息系统中录入的内容和提供的纸质材料内容正确且一致,因考生填报错误导致课程免试不成功或免试错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免试审核结论为“审核通过”不代表所有课程审核通过,考生需在详情中查看每科申请课程的具体审核结论。
二、考籍更改
考籍更改是指更改在籍准考证号下因注册错误或经公安机关合法变更的考生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电子照片一经采集,原则上不予更改。
(一)申请时间
2023年9月4日至7日。
(二)申请流程
考生本人登录信息系统提交申请数据,完成后向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邮箱(附件2)或院校邮箱(邮箱地址详见院校相关公告)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申请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考籍更改申请无需缴费,未提交申请数据或缺少申请材料任意一项均视为申请不成功。
(三)申请材料(邮件发送电子材料)
根据考籍更改原因,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分别如下,材料统一以 “准考证号_姓名_材料名称”格式命名、以jpg格式提交,文件包命名为“准考证号_姓名_23.2次考籍更改”,每项之间用“_”分隔。
1.注册错误的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更改申请表》(附件4);
(2)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4上);
(3)准考证号下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还需提交准考证号所属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院校出具详实的核查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考生的注册、报考、参考及考试监考等情况),报告需经办人、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公安机关合法变更的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更改申请表》(附件4);
(2)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4上);
(3)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以下相关证明原件:
更改姓名须提交含现用名和曾用名的户口簿单页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若户口簿上无曾用名,需提交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原件。
更改身份证号须提交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公安部统一制式的身份证号更正证明原件。
(四)特别说明
1.考生基本信息一经发现注册错误或公安机关合法变更,考生应首先申请考籍更改,基本信息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不能报名参加考试或申请办理其它业务。
2.涉及照片注册错误的考生,须本人在考籍更改申请时间内,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装免冠浅蓝底标准证件电子版照片,向准考证号所属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现场提交申请。
3.需要更换注册专业的考生,须本人在考籍更改申请时间内,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更换申请表》(附件5)并现场提交至准考证号所属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由其负责审核和更换。
三、其它事项
(一)考生在信息系统中的相关操作说明详见附件6。
(二)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相关附表进行填写,要求书写规范工整,内容无缺漏,提交的电子材料须清晰完整,提供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
(三)课程免试和考籍更改办理结果将于2023年11月17日公布,届时请考生自行登录信息系统查看,对查询结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准考证号所属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进行咨询。
宜宾市特别提示:
屏山县 | 考生相关材料请按规定时间发邮箱494228545@QQ.COM,材料统一以“准考证号-姓名-材料名称” 格式命名。网上申请完成后及时把相关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并电话通知我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831-5721224)。未电话联系影响“免试和考籍更改”由考生自行负责。 |
长宁县 | 长宁县考试院邮箱348905475@qq.com 长宁县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邮箱348905475@qq.com |
江安县 | 1.考生本人按要求于2023年9月4日至9月7日登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考生端网址:https://zk.sceea.cn)。 2.完成网上申请后,于2023年9月4日至9月7日内将相关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严格按通告要求格式,将电子材料发送到江安县教育考试中心指定邮箱:58767564@qq.com。逾期将不再受理。 3.完成上述操作后,及时电话联系江安县教育考试中心周老师(0831-2622794),确认资料报送无误。未电话联系影响“免试和考籍更改”由考生自行负责。 4.办理期间如有疑问可到江安县教育考试中心咨询(竹海大道502,邮政宾馆斜对面)。 未按要求完成免试申请流程中任意一项均视为申请不成功。 |
珙县 | 珙县教育考试中心指定邮箱:1571104154@qq.com。 珙县巡场镇中心路51号,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831—4039160,0831—4039920。 |
叙州区 | 指定邮箱:294891790@qq.com 叙州区国家教育考试中心地址:叙州区柏溪街道横街40号(华盛佳苑大门左侧二楼)联系电话:0831—6615958 |
翠屏区 | 1.考生按要求于2023年9月4日至7日在自考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 2.完成网上申请后,于2023年9月4日至7日内将相关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严格按通告要求格式,将电子材料发送到翠屏区教育考试中心邮箱:2309912049@qq.com。 3.完成上述操作后,及时电话联系区教育考试中心刘老师(0831-5198235),确认资料报送无误。 4.办理期间如有疑问可到翠屏区教育考试中心(东楼街3号)101室咨询。 |
筠连县 | 材料上报邮箱:794349399@qq.com 联系电话:0831-7682350 联系人:沈老师 筠连县教育考试院地址:筠连县教育和体育局2楼 |
南溪区 | 1、考生按要求于规定时间在自考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 2、在完成网上申请后,赓及将相关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严格按通告要求格式,将电子材料发送到邮箱492260681@qq.com。 3、完成上述操作后,必须及时电话联系石老师(0831-3307338),确认资料报送无误。 若因未联系,造成电子材料未送达而不自知的,后果自负。 |
高县 | 1.考生相关材料请按规定时间发邮箱gxzsb5416910@126.com,材料统一以“准考证号-姓名-材料名称” 格式命名。 2.网上申请完成后及时把相关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并电话告知,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831-5416910。 |
兴文县 | 1.考生按要求于2023年9月4日至9月7日内在自考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若是课程免试,还需缴纳免试审定费。 2.将相关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严格按通告要求格式发送到邮箱610341723@qq.com。 3.完成上述操作后,须及时电话联系,确认资料报送无误。未电话联系影响“免试和考籍更改”由考生自行负责。 何老师 0831-8822564 刘老师 0831-8826606 兴文县教育考试中心地址:兴文县古宋镇中山西路588号县教育体育局2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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